个冒险小队,实力也是不俗,几乎和第一个冒险小队在伯仲之间,让我不由想到,如果这两个冒险小队真的能抱做一团,共同联合应敌的话,或许,仅凭两队之力,真的能够创造奇迹,将毕须博须分身抹杀也说不定。
要知道,第二世界的数千年历史记录上,也鲜有仅有两个冒险小队联合起来,就成功的击破毕须博须分身的记录呀,这是足以载入冒险者史册上的丰功伟绩,那些冒险队伍,后来无一不是平民口中赞美歌颂的英雄和勇士。
不过这样一来,就值得玩味了,眼前的状况,虽然那个发出求救信号的冒险小队,根本不可能干掉毕须博须,但是想脱身却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他们向自己发出信号的目的,究竟是干什么呢?
想了想,我还是想不到有什么理由,不过,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才对,竟然是这样,那去看上一看到也无妨。
带着这种好奇,我收起鬼狼和花藤,开始缓缓的靠近战场。
几十公里的距离,在我小心翼翼而不失速度的接近之下,很快就离战场不足万米远,远远的,沉沦魔那厮杀中,带着狂热暴虐气息的大吼。
“拉卡尼休——拉卡尼休——”
无数的吼声抱成一团,仿佛一波波百米高的黑色巨浪般,滔天涌来,震耳欲聋,隔着上万米的距离,也能感受到他们那股充满了邪恶和嗜血的气息。
量变引发质变,哪怕是废柴,只要成千上万的聚集在一起,那就是魔王级怪物分身,也要退避三舍呀。我一边暗暗感叹着,一边向刚刚事先找到的一处制高点冲了上去。
轻轻一跃,我已经来到了小坡顶上,脚下是一片宽阔平坦的草原,在深秋中枯黄的野草,给这片平坦草原染上了一层秋萧肃杀的气息。
眼前的视线豁然开朗,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幅宏伟的画面,接近上万数量的沉沦魔,如同蚂蚁一样集中在脚下的草原上,草原上到处都是破烂的帐篷,还有一个个架起的,半人高的大瓦锅,下面燃着熊熊烈火,里面腐烂的肉汤味道四溢,远远就能闻到一股恶心的味道。
乍眼一看,帐篷林立,炊烟四起,不计较那乱糟糟的布局,还有炊烟里弥漫着的腐肉臭味的话,还真有那么点大军驻扎的味道。
而此时,上万只血红色的沉沦魔,却乱糟糟的跑动着,怒吼着,热气朝天,杀气冲天,乍看上去。就像一锅冒着蒸腾热气和滚烫水泡的,被人随意来回搅拌着的红色肉粥一样。
在这锅被搅拌着的肉粥的漩涡深处,一道矮小猥琐,却散发着强大气息的身影,立刻就映入了我的视线当中。
您瞧,那就是我的老朋友——尼特之王毕须博须了,虽然在人类眼中,沉沦魔巫师其实长的都是一个样,但是毕须博须那独有的唏嘘身影,忧郁的眼神,猥琐的动作,最重要的是,为我所作出的贡献,我可是永生难忘呀。
感叹了一阵,我将目光落到这场骚乱的始作俑者,胆敢欺负我的老朋友毕须博须的罪魁祸首身上。
我现在所处的位置,刚刚好是那队发出信号的冒险小队这边,另外一边那个小队,位置相隔实在有点远,就算是德鲁伊的鹰眼也难以看清,所以自动被我无视掉了,目光落到脚下的那队冒险小队身上。
不看还好,这样一看,在看清楚对方的面貌以后,我当时就靠了。
你说当头那个面目苍老慈蔼,有着整齐的白胡子白头发,给人整一种肯{哔}基爷爷的强烈既视感的圣骑士,还能有谁。
原本还以为是哪个不认识的冒险队伍在耍脑残,结果才发现原来耍脑残的原来是自己认识的队伍,究竟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脑残,还是因为认识了我所以才脑残?
这样绕了几口之后,我整个人都脑残了。
将懒乌鸦唤回来,抓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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