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步兵只要轻松收割就可以了。
当然这是面对小股兵力的情况,面对大量敌人列队步兵,那么就要以步兵和地方交战,随后在焦灼之时,马队冲锋,就可以瞬间摧毁敌军士气,冲垮敌军!
这样的战术他已经跟随巴雅喇完成过不下十次,也因而为自己夺下了千亩良田,这让王辉对这种战术,已经充满了迷之自信!
这一次马队率先冲锋,不仅仅是敌军兵力少的问题,而且也是这些时日的交战,让他知道这支叫做钟年军的部队,战斗力不怎么样,但是这逃跑的功夫却是一流,滑腻的如同泥鳅一般,稍有风吹草动,就逃之夭夭了。
现在他用马队冲锋,就根本不用担心敌军逃跑的问题。
人的腿再快,还能快的过战马不成!
“杀!”
一马当先的王辉,高高举起马刀,奋力挥下,他仿佛已经看到战功到手,自己有可以获得几十亩良田了。
他手下的马队家丁也是纷纷大吼起来,热血上涌,士气一瞬间达到了顶峰!
“准备!”
王举大喝一声。
顿时哗的一声响,第一排十人士兵,已经熟练的举枪,这个时候敌人的骑兵冲锋到了八十米的距离。
实际上这个距离已经有极大的精准性了,以第一排士兵的军事素养,足够他们拥有足够的杀伤力。
毕竟现在的钟年军火枪已经完成了米尼弹c后庄c膛线等关键性的技术,而且已经可以半工业化生产,乃是第二批列装的火枪,远远不是第一批的燧发枪可比。
不过正是因为如此,拥有着快速发射能力,王举才没有着急着射击,他要完成最大化的杀伤,将这支骑兵部队,尽可能的留下!
毕竟骑兵在战场上依旧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哪怕钟年军大规模装备火枪,让的骑兵正面冲锋的能力,减弱到了最低水平,但是骑兵不仅仅是用来正面冲锋而已,这只是骑兵的一个优势。
骑兵其余的优势还有很多,这让骑兵并不算多的钟年军,极为讨厌敌军骑兵部队,尽量杀伤敌军骑兵,这就是参谋部的作战要求之一。
此刻的王辉兴奋不已,看着敌军似乎吓傻的模样,内心鄙视不已,这样的军队看起来好看而已,哪有什么战斗力可言。
“六十米了!”
这个时候王举脸上露出了笑容,而突然对面冲锋在前的王辉,有股心寒的感觉,一股凉意直冲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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