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3日上午九时到鞍山农业银行憩园分理处,用金穗卡、凭身份证取到我爱人从深圳划入的5000元,然后购了两张下午2点40分沈阳至深圳的机票,当晚九点回到深圳。
以上我陈述的全部是事实真相,无半点掺假。法院也可到鞍山天河宾馆、鞍山小憩园旅店调查核实。至于我为什么会写这样的借条,详情的经过、原因我也说得很清楚,就是在赖祥志欺诈、诱骗,不使他家庭破裂,解决他老婆闹离婚纠纷的情况下写的。
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同志说得好:“人民法院是最讲理的地方。”我恳切请求人民法院为我主持公道,还我清白。并依法惩治赖祥志这个欺诈之徒。
此致
罗湖人民法院。
附件:
证人李奇家《证明材料》一份。
证人李奇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深圳农行信用卡中心对帐单一份和存款单一份。
吴平6月3日回程机票一张(复印件)。
答辩人:吴平
1998年8月13日
话说罗湖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看了吴平递上来的《答辩状》,十分同情吴平的遭遇,对吴平说:“这样离奇的事情都有的?”
吴平说:“我在这里面写的,不怕与赖祥志当面对质,全部都是真实的。”
书记员说;“既然立案了,你还是等开庭的通知吧。法院是会依法办案的,你放心。”(未完待续)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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