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嘉悦愣了一下,然后用力点头。“我很确定。”十年的时间,若不是真的喜欢他,只怕早就忘了这个人。还有什么不确定的?“确定不是因为我是个军人,总是穿着你最喜欢的迷彩服出现在你面前?”这关系是不是反过来了?“怎么会呢?我是因为你,才喜欢军人,喜欢迷彩服的呀?”当年,他一身迷彩装从天而降。虽然那身衣服很抢眼,可她清楚地记住了他的样子。否则十年过去了,她不可能在姐姐带他回家的那天,一眼就将他认出来了。夏奕骋心里那点不爽变成了无比舒坦。搂住纤细的腰肢,低头又来了一个激情四射的热吻。完了狠狠地在娇嫩的唇上咬了一口,抓住她的手腕拉开办公室的门。“走吧,老公带你去体验一把当兵的感觉。”他们回去找齐正,这第二场还没开始。巧的是,这一场的人员几乎都是有经验的,也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老齐,能不能改动一下?他们两组合二为一,我带着我媳妇儿。”这种狂妄之极的话,在夏奕骋说来是理所当然的,在齐正听来也是理所当然的。“我也有这个意思,正想叫人去找你。等着,我去跟他们谈谈。”来这里玩的,基本上都是年轻男子,一个个血气方刚。听说有个狂妄的家伙要带着他媳妇儿对战他们这么多人,就为赌一口气,那也得应战。“媳妇儿,走,我们去换衣服。”因为都是大老爷们,所以更衣室私密性很不好,齐正就给找了个单独的小房间。夏奕骋给赵嘉悦拿了最小号的迷彩服,可是穿在她身上,仍是大了。腰带往上一缠,那腰细得都一手就能握住。“太瘦了,回头得多吃点。”原本就瘦,最近受伤加打击,整个人都快弱不禁风了。作为她的男人,夏奕骋可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夏家的男人都传统,讲究把自家媳妇儿养得白白嫩嫩的,然后狠狠地宠在心尖上。闻言,赵嘉悦笑嘻嘻地反驳:“现在大家都拼了命地减肥。我这不用费劲就这么苗条,不是挺好的吗?”“跟肉骨头似的,有什么好?”“可是,男人不都喜欢骨感美女吗?”其实,赵嘉悦一直没有刻意减肥,她是吃不胖的体质。但是身边那些同学同事,可是把减肥当成了毕生的事业来奋斗的。在办公室里,只要谁嚷一句“我有个轻松又有效的减肥方法”,几乎所有女生都会立马凑过来。夏奕骋皱眉,弹了一下她的脑门。“你不许跟她们学!谁说男人都喜欢肉骨头了?喜欢肉骨头的那是狗!”“噗——咳咳咳”赵嘉悦被他的话呛得咳了起来。这人,嘴巴也太毒了。“好啦。你快去换衣服!我等不及了!”夏奕骋将手里的迷彩帽给她戴上。她皮肤本来就白皙,在迷彩色的对比之下,更嫩得能掐出水来。唇红齿白的俏模样,简直诱人犯罪。赵嘉悦犹不自知,还退开两步,张开双臂转了个圈。“我穿迷彩服好看吗?会不会很怪?”夏奕骋一脸严肃地点点头。“是不太好。”因为弄得他只想把人压在床上狠狠地欺负一回。赵嘉悦有点失望,原地蹦了蹦,然后又露出盈盈笑颜。“没关系,反正你穿好看,我看你就好了。”于是,夏奕骋心头的那点欲火又噗地灭了。只想把人抱住,好好地宠着,将心肝儿都掏出来。夏奕骋在她如花瓣似的小嘴儿上亲了一口,两下子扒下衣服,然后换上作战服。迷彩服承载了无数人的崇拜之情,但真正能把迷彩服给穿好看的男人,其实并不多。很显然,夏奕骋就是其中之一。用爷爷夏百刚的话说:“这小崽子天生就是为迷彩服为军营而存在的!”赵嘉悦不是第一次见到了,却还是会心跳加快,因为真的特别好看。不是时下小女生痴迷的五官精致,戴上假发穿上裙子就成美女的小鲜肉,而是如松柏一般挺拔c如山峦一般沉稳的铁血汉子。只一个眼神,便足以叫人热血沸腾。“怎么样?你男人是不是比之前那些菜鸟帅多了?”赵嘉悦没听出他话里的醋意,眨巴着星星眼,用力点点头。“嗯。你穿军装最好看了!”“算你识货。走吧,老公带你去干掉那批菜鸟。”夏奕骋抓住她的手腕,牵着她走出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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