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齐昊和步京人
人在最危急的时候本身的潜能就会爆发,吴才看到了那只藏獒的血盆大嘴,情急之下双手狠命的卡住了藏獒的脖子,致使脸上青筋暴露,双眼瞪如钢铃,但也绝不松手。
紧随其后的两个人,看到了视为己命的藏獒,一只被丁德志侧踹飞了出去。
一只虽然扑在了吴才的身上,但在吴才双手的大力下,使那只藏獒发出如雷般的喘息。
跟来的二人,其中一个绝对是个胖子,体型高大,加上身宽体胖,足有二百四五十斤,急忙把手伸进嘴中,打了一声呼哨。
被丁德志踹飞的藏獒惨叫着跑到了那个胖子的身边,很人性化的躲在了胖子身后,双眼摄出惊恐的光芒,盯着漫步走向吴才的丁德志。
胖子身边一个很健壮的男人,推了推胖子,小声说道:“天哥,怎么办,别惹恼了丁老头,往后咱们的事很不好办啊!”
天哥姓齐,名叫齐昊,可他偏偏不那么叫,他很喜欢别人喊他齐日天,意思是我连天都敢日,这个世上我害怕谁?
齐昊有个先天的特异功能,那就是可以控制狗类,别管什么狗在他眼里都是必须听话的存在。
传说他会说狗类的语言,可以和狗类交流,故而道上的人送他一个绰号犬王。
犬王齐昊齐日天今年二十六岁,未婚,看上去由于体型的关系,像个三十许人,县本地人,现年在乡岗打拼,这次受人邀请返乡助拳。
为人仗义疏财,喜欢奉承,不善撩妹,见到美女就脸红,但只要他认定的朋友,就可为朋友两肋插刀,是很有人缘的一个人。
齐日天只有一个姐姐住在县,现在齐日天就住在姐姐的家里。
而跟着齐日天的是他的发小,叫步京人,起名时的本意是可以步入京城的人。
据说这个步京人出生之际,手里紧攥着一个用钢丝编制的奇形怪状的物件,经多人认证最后确定说是把万能钥匙。
步京人也不枉下生就攥个把万能钥匙,长大后对任何锁具都是无师自通,又在不良的家庭环境影响之下,还真的不负了那身手艺,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小偷。
对了,步京人也有一个绰号不走空,这可是熟悉他的人都这么叫他,取贼不走空之意。
步京人父亲好赌酗酒,三岁时极为无奈的母亲扔下了步京人远走他乡了。
而步京人从小就在齐日天家长大,和齐日天二人的交情过命。
但步京人凡事都以齐日天为主,内心的好坏全凭齐日天一句话。
那是没和齐日天一起去乡岗发展,那是为了照顾齐日天的姐姐,留在了县,这次齐日天回来就是想要带上这个兄弟的。
可要想得到那笔钱,就必须办完该办的事,故而,齐日天在县逗留了差不多半个多月了。
今天早上接到了秘密的电话,说是要给一个老人点教训,出资十万,并且发了相片地址和最近的动向。
齐日天和步京人这才来到了吴才住的这个居民区,隐藏在小胡同之中,伺机下手。
可谁料想,那个被称为警院神鹰的丁德志也跟了来,这可是“资料”之中没有的。
而且还有一个齐日天起初的任务目标,也是在早先的照片上看到那个人,自己的最终目的人物高强。
这次黑山屯寻找高强,齐日天来了个马后炮,从最初的五百万的酬金之中扣除了一百万,正在窝气憋火之际,高强竟然出现了。
故而,另一只藏獒扑向了高强,才使吴才幸免一死,要是两只藏獒齐上,吴才不死那才叫怪。
齐日天看了看步京人指着的丁德志,眉头一皱,这个人他并不认识,因为他走出县之际,丁德志来没来到县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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