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姨本不是个健谈的人,说起引以为傲的女儿不由得打开了话匣子。
她很是兴奋地告诉洛瑶,她的女儿乖巧懂事,不管在学心上还是生活上,从来不让她操心。在美这几年,不但年年拿奖学金,还经常获得各种奖项,就连轻易不夸人的穆梓硕都夸她是个好女孩。
穆梓硕的确很少夸人,听到这里,洛瑶有点小嫉妒。
许是感受到洛瑶的小情绪,兰姨非常识趣地把话题捌到穆梓硕身上。
兰姨说,她是在美国陪读时认识梓硕的。那时,他刚开始创业,兰姨则在一家中餐店里做北方菜肴。
因为同乡的关系,梓硕对她很尊敬,也喜欢吃她做的菜,公司做大后便聘用她做专职保姆。
兰姨说得很笼统,洛瑶却越听越心虚。尤其听说梓硕曾被誉为商界与金融界的奇才时,心里愈发没了底。
那厮如此优秀,若是真正好起来,身边肯定蜂蝶成群。
压力山大啊!
若是到了那一刻,她该潇洒地离开?还是不屈不挠地捍卫自己的婚姻?
午饭过后,高翔来了。
洛瑶以为他来送梓硕,哪承想送回了两只大金毛。
大金毛很是兴奋地围着兰姨转,看到洛瑶却一个劲地往后缩,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偶没得罪这两只啊!洛瑶有些郁闷,也有些紧张。
其实,她很喜欢狗狗,若不然,也不会巴着两只小奶狗不松手,以至于惹恼了母狗,落得个被咬屁股的下场。
“夫人,胖胖和丫丫非常温顺。”兰姨宠溺地抚着它俩的脑袋,温和地道。
胖胖和丫丫!靠,穆梓硕真是个奇葩,取个狗名也不让人省心。
他应该养三只金毛,第三只就叫头头。
“夫人,大金毛非常聪明,不会主动攻击人,只要你不排斥它,它很容易亲近你,要不要过来摸摸?”兰姨不笑不说话。
洛瑶打心底里喜欢这两只大家伙,它们的毛黄灿灿的,抱着一定舒服。
联想到那些惬意的镜头,洛瑶居然忘了被狗咬过的事实,莫名地不害怕了。
她兴奋地去厨房找了两片火腿肉,颠颠地蹭到离它俩两步之遥的地方,嘴里嘘嘘地招唤着。
那两只一个劲地往后缩,还带上了嫌弃的眼神。
不愧是某人养的狗,连眼神都那么的像,洛瑶悻悻地想着。
“这两只狗血脉纯正,还是一胞生下的兄弟,脾性特别相近。带红项圈的是胖胖,蓝项圈的是丫丫,你只要叫它俩的名字,它俩就会亲近你。”
为了接近大金毛,洛瑶不得不唤出那两个让她窝心的名字。
正如兰姨所说,那两只不仅聪明而且温顺,不过一个小时,便与洛瑶混熟了。
穆梓硕把最边上的一间客房改造成胖胖和丫丫的起居室,只要没人陪,它俩便会安静地呆在自己的房间里。
吃过晚饭后,兰姨回了自己的家,洛瑶却被许多多扰了心神。
一连三个晚上,穆梓硕总是很晚才被高翔送回别墅。他的状态不怎么好,不是抱着平板不撒手,就是整夜整夜地呆在书房里,待到洛瑶睡醒时,他又被许多多接走了。
遭遇几天冷处理,洛瑶愈发胡思乱想。
第四个晚上,肝火两旺的她趁着兰姨回家之际,鬼使神差地想起了盛文雅,莫名地想对她倒倒心里的苦水。
盛文雅知道洛瑶的爸爸出了事故,却不知道她结婚的事。
结婚本是为了冲喜,再加上时间仓促,盛文雅又去了国外,遭到算计的洛瑶根本没有机会对她说起发生的变故。
算算时间,文雅也该回国了。
洛瑶的手机早就没了踪影,她曾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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