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四十四章、有容乃大(二合一)(第2/4页)  我在末日有家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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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甚至开始思考,到时候是两个人轮休,还是多给叮当一点锻炼的机会呢?

    白云苍狗,忙碌的日子里,时间总是呈现飞逝的状态。

    转眼间,食客们就发现小店变了!

    这大厨的手艺时好时坏,有时候正常发挥,有时候又不尽如人意。

    叮当瞪着自己的大眼睛,望着眼前这个抓着她说了一大堆的人类,心里正在思量着,要怎么吃掉这个烦人的家伙。

    宝宝的厨艺是不如木秀,可你需要这么尽力的插刀吗?

    胡风见小萝莉眼睛睁大老大,不由带着几分担心道:“小妹妹,我知道你眼睛大,可你真的不用这么一直瞪着,要是抽筋了怎么办?”

    抽筋?

    抽你妹的筋!

    宝宝这是天生的好吗?

    叮当已经决定好了,待会重点关注这个一直瞎叨叨的人类!

    木秀说了,一个好的厨师要学会下药,你放心,我会好好款待你的,一定让你情不自禁、宾至如归!

    “哇!哪里来的这么萌的小萝莉!好可爱!”

    纳兰云月松开拉着宋佳的手,眼里冒出让叮当胆战心惊的小星星。

    她奔进来,一把抱住叮当,像是撸猫一样,一下一下的轻抚着叮当的头发。

    叮当看着眼前这两只庞然大物,内心是拒绝的!

    这叫个什么杀来着?以前听过的,可我忘了,据说男生特别喜欢被这样对待。

    可宝宝我是个妹子啊!我不需要这种东西!

    叮当伸出小手,死命的推拒着,想要从纳兰云月的怀里挣脱出来。

    按理说以她的实力这应该很容易才对,可她现在不敢过度用力,怕伤到纳兰云月。

    因为当初签的那份契约上明确规定了在她生命未受威胁的情况下,不可随意伤人。

    这个随意可待商榷,甚至可以有空子可钻,然而,呵呵,木秀那个狡诈如狐的女人,岂会料不到?

    她居然在那份契约最后用一行小字写了一句:本契约最终解释权皆归木秀所有。

    你说气不气?

    叮当一边生着闷气,一边继续做着最后的抵抗。

    纳兰云月撸够了,终于肯法外开恩的放过她。

    两人跟胡风打过招呼,笑吟吟的问叮当道:“小妹妹,你家老板在哪里啊?”

    叮当扒拉着自己被揉乱的头发,没好气的说了一句,“不知道!”

    “小妹妹,火气怎么这么大?”

    叮当停下手中的动作瞪了纳兰云月一眼,我为什么火气这么大,你心里真的没点数嘛?

    纳兰云月根本看不懂叮当的眼色,一副了然的模样说道:“是不是美女老板欺负你了?”

    叮当刷的将目光投向她,怎么,我说是你就要帮我打她吗?

    谁料她还没回答,就听纳兰云月继续道:“美女老板那么好看,你被欺负一下也是可以接受的嘛!”

    wtf?

    这是哪门子道理?

    叮当感觉城里套路好深,她快坚持不住了。

    为了避免自己被同化,或者说被逼疯,还是早点远离的好!

    “我去帮你叫人!”

    说完,转身就跑了。

    “诶,不用”

    纳兰云月想说不用着急,却发现叮当早就跑的没影儿了,无奈的笑笑,“这个小妹妹真是急性子。”

    宋佳在一旁看完了戏,听到纳兰云月的喃喃,不由捂嘴偷笑着。

    这傻丫头,是真没看出来人家只是不想再跟她说话了吗?

    木秀从楼上下来,见纳兰云月几个都在,不由好奇地问道:“你们今天没课吗?这个时候过来是找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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