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二月初一,明天就是二月初二了。
同时,阳历是三月一号。
权胜男忐忑之下,突然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滋味。
“爷爷,奶奶,你们说爸爸和妈妈见到我,会喜欢我吗?”她把明天穿的衣服和饰品挑选好,放在炕头,突然问道。
“会的。”云建军和云陈氏回应,安抚她的情绪。
“他们不知道我是他们的女儿,也会喜欢我吗?”
这时候的她,像极了小孩子,压根瞧不出来她前世已有三十六岁高龄。
“会的。”云建军和云陈氏再次回应。
云陈氏搂着她,声音温柔极了。
“囡囡这么可爱,这么漂亮,谁不喜欢?
常太太和她姐姐第一次见囡囡都喜欢囡囡,囡囡的爸爸妈妈怎么会不喜欢囡囡呢?
就算他们不知道囡囡是他们的女儿,他们也会喜欢囡囡。
当然,这份喜欢,和喜欢女儿是不同的。
囡囡,咱们别太期待他们像疼爱女儿一样喜欢你,啊”
云建军道:“囡囡,你在害怕什么?
平常心,平常心。
你一直都是冷静自若的,明天你一样做得好。
既然早就下定了决心,那就坚定地往前走。
不后悔,不回头。
如果你后悔了,现在还来得及。
他们刚刚知道袁薇不是他们的女儿,他们正在找你。”
“我不后悔!”权胜男脱口而出。
她是想和父母相认,继而团聚,好好地孝顺他们。
可是,一想到可爱的调皮的弟弟,她就只能压制住这份渴望。
她怎么能因为自己而剥夺弟弟出生的机会?
那是一个生命,一个活生生的人儿。
神色,逐渐从忐忑变得冷静,继而坚定非常。
下定了决心,她就不要再纠缠这个问题了。
她是权胜男,前世无所不能的权胜男。
她可以冷静地面对相见不相识的父母和亲人,等待相认之日的到来。
用几年的离别之苦,换取仇人的入狱,以及弟弟的出生,值得!
可她还是希望能在第一次见面时,得到亲生父母的喜欢。
于是,次日一早,她用心打扮。
衣服是霍雪桐送的。
既然去秦家,穿霍雪桐送的衣服,是一种礼貌。
薛晴不愧是享誉国际的顶级设计师,也考虑到了内地的喜好,这套衣服带了一点古风。
她不想喧宾夺主,舍弃了大部分的红色衣服,选择一件略浅的玫红色立领斜襟夹袄。
衣面是云锦刻丝的料子,一朵朵的绿萼梅和枝叶的花纹非常有立体感,盘着梅花扣。
衣袖半臂,裙摆及膝,有点像荷叶边。
领口c襟口和袖口,以及下摆的边缘,都滚着柔软的白色毛毛,是纯正的狐狸毛。
里面则穿了一件黑色的羊绒衫,下面穿了肖似健美裤的同色羊绒裤。
脚上是玫红色羊皮靴,皮毛一体,靴筒边缘是一圈白色羊毛。
衣服是霍雪桐所送,搭配成套的。
羊皮靴却不是,而是闫雪莲从国外带来的,制作者是澳大利亚人。
用权胜男的话来说,就是后来非常流行的雪地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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