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组织的具体交锋内容,陈旭并不清楚,而且就算知t也没那个资格前去搅合——所以这时候一知半解的,反而是个好事——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又不至于提心吊胆。
久违的寒假终于到了。
陈旭跟管奕将高晓节和湛晶都送到火车站,再送她们上了火车,如今学校里面留下的,基本上就没什么人了。而跟陈旭有关系的,更是一个都没有——老规矩,吴元带着碧轩回家了,听说吴元老妈特喜欢这个未来的“准儿媳妇”——不过话说回来,像碧轩这样乖巧的女孩,又有几个婆婆不喜欢呢?
湛晶的火车时间是上午,高晓节是下午。把高晓节送上车以后,陈旭跟管奕对视一眼,突然两人的脸上都有些发红。
人都走了?
也就是说,现在就是孤男寡女,了?
难怪高晓节上火车前,脸上露出了一丝玩味的,又带了点酸意的笑容。
好像一直以来,嗯,应该说,自从去年过年时,陈旭与管奕和高晓节之间产生了一些暧昧以来,好像陈旭还就从来没有跟哪个女孩单独相处的机会。
嗯,唯一相处的时间,大概就是跟高晓节的那一个晚上,两人同床共枕,也发生了点小暧昧,到了第二天,管奕这个有些吃味的女人就杀回来了。
接下来就到了开学啦,虽然租了一栋大房子,但问题是这房子也太大了。大家都住在这里,自然也少了两人之间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再往后到迪拜,再回来,像这种单独相处的机会还真的不多。只是,虽然没有单独相处,可几人之间的关系却是越来越暧昧。
现在,终于等到了一个能够让两个人相处的机会时,反而两人都尴尬了起来。
“呃。我们现在去哪?”陈旭抓抓头皮:“回家吗?问题是回哪个家?”
要说陈旭他们在这里地“家”。倒是有两个。一个在学校附近。是租地房子。一个在郊区。买地别墅。
现在住地别墅是那栋装修好。设备齐全地。要说环境和舒适度来说。比起学校旁边自己租地那栋房子要好太多了。但问题是。那个地方实在是太偏僻。有一次陈旭晚上没烟了。连个烟屁股都找不到。出门地走二十分钟都不可能看到一个活人。没办法。陈旭只好开车去市里。直接搬了一箱回来基本上接下来一年是不用买烟了。
之前住在别墅里。还有高晓节来烧菜做饭——提前从超市买很多食材回来。反正有一个很大地冰箱。买一次够吃一个星期地。但现在高晓节走了。陈旭虽然会烧饭但是他比较懒。而管奕嘛这个女人什么都好。就是那一手厨艺实在是让人看不下去——还记得仲子语养地那条萨摩耶吗?嗯。就是叫皮皮地那条。
萨摩耶是一种纯白色地中型犬。这种狗成年以后站起来有一个人差不多高。而且皮皮还是条公狗。一身漂亮地白毛。很是高大威猛。天天被仲子语牵出去泡妞。
要是以为女孩子都喜欢娇小地小动物那就错了。像这种大狗。又听话又懂事。尤其是像传说中地白狐一样一身地白色皮毛。很是能够吸引女孩子地眼球。哪怕有些天生有些怕狗地女孩。看到这样漂亮地大狗也想摸一摸——而且萨摩耶地毛很长。摸着特别舒服——陈旭就一度琢磨着是不是乘着哪天仲子语不注意把皮皮拉出去宰了。肉能做火锅。一身毛皮做件皮衣恐怕不行。但决斗够几副手套了。
这条狗是深得管奕的喜爱,所以管奕一高兴之下就亲手给它做东西吃最后的结果是,可怜的萨摩耶被送到兽医院抢救洗胃,从此以后见到管奕就老老实实的趴在地上,大眼睛眨巴眨巴的,动都不敢动——跟英年早肥简直是一对难兄难弟。
所以按陈旭想,去市里吧,在哪住不是住啊?
对于住处,陈旭倒是并不怎么挑剔,反正无所谓的事情,有个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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