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恩打这个电话的目的很简单,安德鲁此人,除了是参议院之子,美国顶尖的官二代之一;哥伦比亚大学学生,美国顶尖的聪明人之一以外,还有另一个身份。
他是曼哈顿的毒枭巨头。
作为出生就含着金汤匙,又被上帝给予了优秀的头脑的安德鲁为何要贩毒;这里有一个来自与毒枭本人的,非常合理的解释。
“因为人生太简单,太无聊了。我想要做一些刺激的事情。”
简直欠揍的不行。
肖恩第一次认识安德鲁是在一年前刚来纽约的时候;那会儿他还不是现在这个天真无邪的乐天派,他是那个冷酷又致命的退休情报特工史蒂夫罗森伯格。
作为一个多年为政府清理下水道,扔垃圾的顶尖武器;罗森伯格并不适应平凡的现代都市人生。不过这个并不影响他的日常生活,上帝保佑他并没有在自己的军旅生涯以及后来的间谍生涯中染上ptsd(创伤后应急综合征)。
他不需要在枕头底下放一把枪才能睡得着,不会每次后背有人接近都迅速转身,更不会是要大街上有车回火都趴下来找掩体。
但是在经历了那么多火与血的激情之后,他的大脑很难一下子就调试到平凡模式。
特别是在有人激怒自己的情况下。
哦,忘了说,肖恩原来的住所虽然跟伯克利先生不在一处,但是也处于布朗克斯。他曾经有一段时间住在狩猎点(hunts point)。
纽约客都知道,东布朗克斯是与北布鲁克林其名的犯罪高发地带;环境险恶,居民都有着“和善”的笑容。
而布朗克斯的狩猎点则是和布鲁克林的赤锚(red hook)一样,乃是当地犯罪地图上的5a级著名景区;住在这种地方,你需要有一颗大心脏,一身好体格,以及一手好功夫。
以上三点,罗森伯格恰好是世界上拥有最顶尖素质的那波人之一。
而这对当地的某些“老住户”而言,就是一个非常糟糕的消息了。
就像很多电影里的剧情那样,罗森伯格毫无融入当地邻里关系的兴致;这惹怒了很多人。而这些人在当地小有名声,他们在街上混的久了就误以为自己拥有整条街区,他们抢劫,贩毒,买通警察,暗杀,强奸,肆无忌惮的展示自己猖狂的面目。
这些人无意与新来的邻居井水不犯河水;在他们松子大的脑仁儿里,要么是朋友要么是敌人;而当时的罗森伯格看上去就不像是能做朋友的人。
于是他们使出了自己最擅长的手段来对付不合群的罗森伯格,砸窗户,烧车,你能想到的他们都做了,就是为了充分展示自己不欢迎新住户的态度。
很显然,他们惹错了人。
于是罗森伯格也使用了自己最擅长的手段来对付他们。。。
于是,一边倒的屠杀出现了,我不想用枪战来形容这场对抗的最高潮;因为战这个字一般用来形容双方的参与,而这场对抗只有罗森伯格的枪开火了。
整个场面甚至比很多好莱坞言情片还要无聊,没有对峙,没有炫酷的打斗,也没有人质状况和最终的解救。
罗森伯格收集好了信息,花时间研究出了整个组织的所有首脑;然后像以前的工作一样融入黑暗中。
几天后的一场大火烧毁了一家年久失修的酒吧,火烧的太厉害以至于消防队无法灭火,只能做保护性消防来防止火势蔓延整个街区。
等火自行灭掉以后,酒吧里有7,8具尸体被抬出来,都是当地某个著名帮派的负责人;每具尸体都被不同型号的子弹扫成筛子。
警方没有在现场找到有用的证据,也没有从尸体上提取到任何有用的信息;不过考虑到火势凶猛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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