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呀!是鼠潮”
噬金鼠,大片大片的噬金鼠,成群结队从垃圾山的缝隙中、塑料袋里、漆黑的角落内不断涌现而出,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汇集起来。
慕云大叫着,环视四周,这才发现,原来不知道在何时,自己已经被这些家伙给包围了。
这哪里还是惊喜,分明就是惊吓!
他开始慌了,握着匕首的掌心渐渐渗出了黏滑的汗渍。
慕云六神无主的抹了把脸,又在裤子上使劲擦了擦手汗,仿佛想到了什么,赶紧将小噬金鼠的尸体扔到了一旁,但依旧挡不住额头上那密密麻麻的冷汗。
要知道,噬金鼠可不光只吃金属,它们的食谱中包括植物根茎、果实、昆虫,还有腐肉,甚至饿极了连长满苔藓的石头都啃,自然,人也不会放过!
事实上,巨鼠吃人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早在慕云八岁那年,他就听老头提起过,比尔街道上的环卫工就是被凌晨出来觅食的巨鼠给吃掉的,并且第二天早晨人们还发现,那名可怜的环卫工就只剩下了满地的骨渣,连全尸都没能保住,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它们的话,当真是恐怖如斯!
“不是说月球联盟已经出动精英狙鼠队将这些家伙给消灭了吗?”
此事件当年确实曾引起军方关注,先是从月球联盟派遣了一支调研小组,因为无意间闯入巨鼠族的老巢,只有一人生还,后来又集结大量轻重型武器军队,将所能发现的巨鼠群消灭殆尽,而当时最让月球军方头疼的对象,就是出自巨鼠群落中的分支,噬金鼠一族!
因为对于被列入巨鼠种群中的噬金鼠来说,虽然个头算不上大,但几乎却没有它们不敢吃进肚子里的东西,至少慕云没有见过。
嘲讽的是,就以现如今的生活条件来看,老鼠似乎都要比少数火星居民过的好。
慕云苦笑的望着鼠群,里面有的是正宗的巨鼠血统,体积足有成人膝盖高,更夸张点的甚至比刚会走路的孩童都大,剩下数量较少的,则是巨鼠族中的领军者,噬金鼠!
他发现,不管什么时候,噬金鼠总是行走在鼠群的最前沿,就像是军队中的指挥官,双眼散发着不同颜色的光芒,有绿色的、红色的,还有金色的。
这种情况通常跟噬金鼠的日常食谱有关,比如绿色,说明平时主要以啃食植物材料较多,红色则表示以肉食为主。
而最强的则莫属于那些专门吸收外界金属元素的家伙,日积月累,一些消化不掉的金属元素就会沉淀在它们体内,因此在夜间出来觅食时,它们的瞳仁总是会发出金色的光芒。
除了体积外,噬金鼠和正常巨鼠没有太大差异,它们的叫声通常都是类似一种从嗓子里咳出来的感觉,不过面对至少上百只流着涎水的巨鼠,这种场景下不被吓尿才怪。
慕云说的没错,当年月球联盟出动的精英狙鼠部队的确歼灭了大量鼠群,也捣毁了很多巨鼠藏身的巢穴,只是巨鼠一族繁衍能力超强,这么多年早就已经又恢复元气,站在了这个星球食物链的顶端。
况且,月球联盟军方自从首次行动立竿见影过后,就再也没有管过,政府更不曾正面承认将巨鼠族给连根拔起,这等同于又给了它们东山再起的机会,正是所谓的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鼠哥鼠弟,鼠姐鼠妹们,你们听我解释”
“喀!”
见对方不吃这一套,慕云努力挤出一丝笑容,连忙作揖,模样显得可怜兮兮,要多逼真有多逼真。
它们并不是听不懂慕云的话,随着分子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科学家们指出,其实在这些动物体内,基因由于辐射而发生变异的同时,智商也提高了不少,就算是在那场人类史无前例的大灾难没有爆发之前,有些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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