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身体真是没的说啊!”张衡终于可以开口说话,当然兴奋得自言自语道,“能够自我进化,不停学习啧啧,将来究竟会走到哪一个地步?”
从葛拉里的记忆中,他还了解到两个惊人的消息:
第一,贝吉塔王的王妃怀孕了,孩子暂时还没有诞生。这个孩子当然就是贝吉塔。
第二,叱咤宇宙的弗利萨似乎跟贝吉塔行星有所来往,正在进行征兵活动,赛亚人们不善于发展科技,这么多年来都通过为弗利萨四处征战星球换取报酬,以供生活所需。
这两个消息对张衡来说,无疑是极为有价值的。他不是傻子,结合原著剧情,粗略判断下,他得出了以下几个结论:
第一,弗利萨在毁灭贝吉塔行星之前,跟赛亚人有所来往,很有可能弗利萨军团里的成员有不少都是赛亚人。
第二,贝吉塔行星被弗利萨毁灭之日不远了。因为从原著来看,贝吉塔行星是在赛亚人王子——贝吉塔小时候被毁灭的,而现在贝吉塔还没出生,不过看样子也撑不了几年了。
这么说来,张衡目前的处境就很紧急了,如果他不想随着贝吉塔行星被弗利萨毁灭的话,那么就有两个行动方案可以选择:
第一,在短短几年内成长起来,灭掉弗利萨。
这一方案粗看起来有点可能,但张衡一细想,立即就给否决了。弗利萨的战斗力在四次变身之后,那是有一亿两千万的。而自己现在才1000出头,这相差实在巨大,几乎是道天堑,如果没有特殊际遇的话,就算这几年将贝吉塔行星上的生物都吃光,估计都不能达到弗利萨的零头。
第二,加入弗利萨军团。
自己又不是赛亚人,根本没必要和贝吉塔行星共存亡。以“从宇宙中慕名而来的荒野星球的土著”这样的身份,加入弗利萨的军团,只要行事低调一点,想必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更何况,弗利萨军团那是个什么组织?它可是以掠夺星球以及毁灭星球为基础任务的强盗团伙啊,这不正中了张衡的下怀,他想要进化到巅峰,那就必须要海量的生命精华,说不得就需要借助弗利萨军团的太空梭在各个星球之间航行。
而且执行战斗任务的话,他可以明目张胆地吸收任何生物。
“就这么决定了!”张衡当即拍板,“加入弗利萨军团!”
接着从地上捡起了葛拉里剩下的铠甲,穿在了自己的身上。
这种铠甲外表层十分坚硬,极难打破,但从内部,却很容易便能撑开,适合任何体型的宇宙人穿着,实在是科技上的一项杰作。
沙鲁的外貌穿上这一身铠甲,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但照样威风凛凛。
然后,张衡双脚轻轻蹬地,整个人竟凭空缓缓漂浮了起来。
“哈哈哈!舞空术!”从葛拉里的记忆里,张衡学到了这招在贝吉塔行星上十分普及的技巧。
“终于能飞了,哈哈哈!”他兴奋地在天上翻了几个跟头,速度越来越快,对于飞行的cao作也越来越熟练。
接着他单手抬起,一团圆形气功波激射而出,撞击在地面上,发出一阵狂猛的爆炸。
“哈哈,连气功术的释放方式都学会了,这种威力的爆炸比我之前只能单纯地凭借气撕裂物体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张衡兴奋无比,但并没有继续释放气功波,而是将体内的气节约下来,以用来飞行。
压下心里的激动,张衡循着记忆里,弗利萨军团征兵活动的聚集地方向,疾飞而去。
山谷中仅剩的几头巨牛看到这个煞星飞走,恐long也被全部歼灭,终于安静了下来,陆续走出山谷,回到平原继续吃草。
它们一辈子都无法想象,能像张衡一样,翱翔在天空,是个什么样的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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