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湘西蛊婆的来历(第1/1页)  湘西轶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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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湘西,蛊、巫、落洞女三者都能相通。三者这样分列,穷而年老的,易成为蛊婆;三十岁左右的,易成为巫;十六岁到二十二三岁,美丽爱好性情内向而婚姻不遂的,易落洞致死。三者都以神为对象,产生一种变质女性神经波年老而穷,怨愤郁结,取报复形式方能排泄感情,故蛊婆所作所为,即近于报复。

    善蛊的通称“草蛊婆”,蛊人称“放蛊”。放蛊的方法是用虫类放果物中,毒虫不外蚂蚁、蜈蚣、长蛇,就本地所有且常见的。中蛊的多小孩子,现象和通常害疳疾腹中生蛔虫差不多,腹胀人瘦,或梦见虫蛇,终于死去。病中若家人疑心是同街某妇人放的,就往去见见她,只作为随便闲话方式,客客气气地说:“伯娘,我孩子害了点小病,总治不好,你知道什么小丹方,告我一个吧。小孩子怪可怜!”那妇人知道人疑心到她了,必说:“那不要紧,吃点猪肝(或别的)就好了。”

    回家照方子一吃,果然就好了。病好的原因是“收蛊”。蛊婆的家中必异常干净,个人眼睛发红。蛊婆放蛊出于被蛊所逼迫,到相当时日必来一次。通常放一小孩子可以经过一年,放一树木(本地凡树木起瘪有蚁穴因而枯死的,多认为被放蛊死去)只抵两月,放自己孩子却可抵三年。蛊婆所住的街上,街邻照例对她都敬而远之的客气,她也就从不会对本街孩子过不去。(甚至于不会对全城孩子过不去。)但某一时若迫不得已使同街孩子或城中孩子因受蛊致死,好事者激起公愤,必把这个妇人捉去,放在大六月天酷日下晒太阳,名为“晒草蛊”。或用别的更残忍方法惩治。这事官方从不过问。即或这妇人在私刑中死去,也不过问。受处分的妇人,有些极口呼冤,有些又似乎以为罪有应得,默然无语。然情绪相同,即这种妇人必相信自己真有致人于死的魔力。还有些居然招供出有多少魔力,施行过多少次,某时在某处蛊死谁,某地方某大树枯树自焚也是她做的。在招供中且俨然得到一种满足的快乐。这样一来,照习惯必在毒日下晒三天,有些妇人被晒过后,病就好了,以为蛊被太阳晒过就离开了,成为一个常态的妇人。有些因此就死掉了,死后众人还以为替地方除了一害。其实呢,这种妇人与其说是罪人,不如说是疯婆子。

    她根本上就并无如此特别能力蛊人致命。这种妇人是一个悲剧的主角,因为她有点隐性的疯狂,致疯的原因又是穷苦而寂寞。

    (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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