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年方十四的楚昭第一次被谢棣等人带着去逛都城中最大的温柔乡,下马车的时候撞见被龟奴追打的前任状元方子安,因为听到少年的纯粹的心声,楚昭便随手唤人救了他。
后来长留又来问过一次如何处置这个人,说是这个人总闹腾着要见楚昭。
楚昭愣了一下才想起来,那段时间正赶上给谢晋侍疾,还要组建自己的实力,楚昭忙的焦头烂额,实在没有心思见他,便只吩咐长留把方子安的奴籍去了,给他一个正当身份,一些碎银子,然后放他走,爱去哪去哪。
谢棣还记得方子安那身皮肉,以及挨打后越发美丽灼目的眼睛,便嘀咕了两句花大价钱救回来的小美人,又有才学,又有风骨,不如送给他调/教一下,还没尝过状元探花的滋味呢。被楚昭嘲讽了两句不要脸,然后丢与这花花恶少一堆事情做。
祖父还在病中,谢棣也就是私底下过过嘴瘾,真叫他做什么,其实还是不敢的。不多时也就丢开手了。
楚昭后来又问了长留,知道这个人已经被送走,现在似乎在做教书先生,此事便到此为止,后续楚昭没有再关心。
即便如此,楚昭也被谢棣念叨过太好心,以后要吃亏。当年的方子安,就算中了状元,也只能算是一个小人物。楚昭却替一个陌生人考虑得这般周到,难免给人冤大头之感。
父辈们以身作则,潜移默化中传授着丛林法则和厚黑学,所以在年轻而傲慢的天之骄子们眼里,当个纨绔恶少才是潮流,行善或者帮助弱者,都是可笑的事情。楚昭这么做,可有点逆潮流而动的意思,俗称不合群。
楚昭不想被表哥当傻子,就分辨说自己想救便救,本来就不费事,自然从来没指望什么报恩,当然更不在意对方恩将仇报,不过是随手结个善缘。究其本质,其实和纨绔子弟欺负人取乐是一回事,都是图自己开心罢了。
谢棣时常被自家小寄奴的歪理说得哑口无言,这一回依旧觉得哪里不对,却又辩不过,只能气哼哼地偃旗息鼓。
直到很久之后,谢棣才终于明白:真正的强大和高贵并不体现在能够肆意作践他人,反而体现在当你想要帮助别人的时候,心中无所顾忌。行善,其实是一种力量。
不过话又说回来,要说表弟是个好人吧,却又不尽然。
——之后的一个大雪夜,楚昭和谢棣去南城看布坊里时兴的款式,坐马车回来的路上,看到路边似乎有张熟悉的脸一闪而过,却记不起来究竟是谁。那人追着马车跑了很远,可楚昭终究没有让马车停下来。
谢棣还记得这位看似心软的表弟那时候说过的话:想讨好我的人很多,只是这种程度的话,我甚至不会回头多看一眼。
再次见面之时,当年受过恩惠的弱者却已经站在敌人的阵营中,替楚恒出谋划策。谢棣突然觉得这一切实在有趣,他甚至隐隐期待这个方子安的表现了。
方子安和楚昭年岁相当,可能还略小一点。多年之后终于重逢,青年的眼睛已经不再是少年时期纯良无害的水杏眼,变得斜斜往上长,似乎要飞入鬓角,看上去有些凌厉,眼神却带着一点历尽世事的内敛。然而他看过来的时候,眼睛深处那团不屈地火焰,读心术传过来的纯粹心声,一下子叫楚昭想起他的名字。
人的脑海里,总是在同时思考许多不同的事情,越是聪明人便越是如此,而面前这个人,在某些时刻,心声纯粹的叫人吃惊——仿佛全身心的只渴望一件事。那样直白的情绪,对于读心术使用者而言,很容易引起共情。
只是这一次,求救的信号被忠诚的信念所替代。青年人希望凭借自己的力量,让国家更富饶强大的理想和热血,总是能叫最世故的人也动容。有种傻得可爱的感觉。
谁能想到,在如今这个危机四伏的都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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