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路程再也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不过队伍又多了一个人,食物消耗的很快,凌峰必须更加努力的寻找食物和搭建庇护所。同时在赶路的时候还必须充当起人形骆驼来,身上扛着三个大大小小的包,还要拿着两支步枪,最后还要帮晓芊大小姐扛着那支巨大的相机。
其实凌峰完全可以让她们自己来负担的,只不过这样一来她们一天下来走的路就甭想超过二十公里了,即使是这样,她们一天下来顶多也只能往前走三十公里,而且还几乎是凌峰用绳子拴着往前拖才走的这么快的。
终于在第六天的时候,三人总算是走出了丛林,来到了一个边境小镇。华夏国与安南接壤的地方一般都有通商往来的,两国的边民通常会带着各自制作的手工制品或者水果食物等东西到另外一边的国家去卖钱。
有经济的地方就是活跃的地方,活跃的地方就是繁华的地方,晓芊大小姐一回到这个看似繁华的小镇,长长的呼了一口气“我的娘亲啊,总算可以当回文明人了,要是再继续在森林里呆下去,我早晚要变成野人啊。”
凌峰带出来的大米被两个人消耗着,早在三天前就耗光了,这些日子秋水和晓芊都是靠吃点野菜和水煮肉片来维持体力的。但不管是水煮肉片还是野菜,都是没有任何味道的。说实话,没有味道的食物真的味道不怎么样。
凌峰还吃的津津有味,可能他比较善于用假象来欺骗自己的大脑吧。晓芊和秋水就完成不能了,晓芊看上去就是娇生惯养、在水泥森林里生活惯了的大小姐。秋水也不差,从来都是或者阿爸的悉心呵护下,哪里过过这样的苦日子了。
晓芊一到丹霞镇,整个人离开就从刚刚还萎靡不振的状态中切换到了战斗状态,三步并作两步就朝着一间大街上的茶楼冲了过去。秋水并没有很着急,而是征求似的看了凌峰一眼。凌峰这段时间吃那些没有味道的肉也早已经吃的想吐了,于是对着秋水说道“走吧,我们也去大吃一顿,看她跑的这么快,绝对是身上有钱的。”
即使凌峰已经把步枪给扔了,可是带着一身的包裹走在闹市街头,仍然引来了那些瘦瘦矮矮,跟猴子一样的安南民众好奇的目光。尤其是他胸前挂着的那台相机,更让人怀疑他的职业。
不过凌峰可顾不上这些人的目光,径直带着秋水往茶楼走了过去。
等他们落座的时候,晓芊点的菜已经送过来了。小地方的饭馆没有那种奢侈的东西,但是菜品却很实惠,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厨房已经送来了一只切好的烤鸭、两份炖猪肉,一条红烧鲤鱼,剩下的则是一些青菜之类的。
晓芊见凌峰他们慢腾腾的才过来,手里拿着一只烤鸭的大腿啃的头也不抬,一边吃一边说“妈妈呀,饿死我了,这才是文明人该过的日子啊,早知道会这么苦,打死我我也不到那种地方去啊。”
凌峰和秋水也不客气,做下来就开动起吞噬机器,对桌子上的饭菜实行三光政策。
晓芊和秋水的确是饿坏了,吃的比平常的饭量多出了一半的量,直撑到回到了刚进饭馆时候的状态---扶着墙进来,扶着墙出去。如此这样才勉强的停了下来,躺在那张古色古香的红木太师椅上满足的打着饱嗝。
这两天凌峰打到的猎物有点少,他都不怎么舍得吃,都把东西给了她们两个吃。而且他的体能是消耗的最大的,要说饿,其实他是最饿的。不过等晓芊和秋水吃完之后的五分钟,凌峰也对残存的半桌饭菜进行了清理收尾工作---全部把他们倒进了肚子里,就连一只鸭脚都不放过。
确定用来做桌子的那块木板是不能吃的了之后,凌峰总算是停了下来,照例打了个饱嗝,摸着已经鼓起来的肚皮,很是惬意的说道“哇靠,好久没有吃的这么爽了,这一顿,至少能顶两天用了。”
在丛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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