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6章 刺杀(第3/3页)  见鬼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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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美人那张惊艳了时光的脸生生把肉团子那张口腹蜜剑的小嘴毙成了哑炮,人生第一次体会手足无措的羞涩。

    不过,即使内心怎么兵荒马乱,但作为纨绔官二代的职业素养却本能运转了起来,还没等他体味出一见钟情的青涩滋味,就已经拉着美人的小手私定终身了,用句现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闪婚。

    虽然还没有三媒六聘,但天地已经拜了,誓言也发了,小手也拉了,所以,美人今生非他不嫁,而他,则非美人不娶。

    后来,两人一路相伴长大,一个成了京城风流倜傥的王爷,一个当了万民敬仰的祭祀,儿时的誓言虽然还没来得及发展成现实,但两人的关系确实实打实的亲密。

    世间唯一能让风流纨绔的沈郡王真心相待的人,除了白乙,没有第二人选,而能让高贵冷艳的白乙亲近一二的人,也只有沈陌。

    在没有火枪大炮的冷兵器时代,要想刺杀一个人,首先第一个必要条件便是得其心,然后近其身,最后一击必杀,就像荆轲刺秦王,先获得信任,再近身出杀招,虽然荆轲最后比较遗憾的死了,但其宝贵的刺杀经验却留给了后人很大的学习空间。

    不过,比荆轲早几百年出生的太子隋旭,虽然声名和沈陌比起来,一直是万年老二,常常让他有种既生瑜何生亮的心塞,但他闭门造车,想出来的毒计却和荆轲小儿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是说常人不能近白乙之身吗?那就找那个能近他身人去刺杀他好了!

    所以,沈陌是刺杀白乙的不二人选?

    这话若是沈陌听到,保证能让说话之人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能想出这么个馊主意,是当他沈陌傻逼吗?活的不耐烦了,本王的人也敢打主意,拖出去,斩了!

    什么?不服?简直就是放肆,先杀你全家,再灭你九族,看你服不服

    万年老二的隋旭虽然不是惊才绝艳,但也不是傻逼,让沈陌杀白乙这事是不可能,但是,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耍些阴招,给两人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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