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风宸回青州,这是你欠我的。”
凄厉又尖锐的嗓音,似乎要刺到灵魂深处。
那一夜,他几乎是落荒而逃,心虚吗?你也会?
也是在那一夜,她笑着用秘藏的石油,将整个青鸾宫化为了一片火海
另一张告示,写的是新帝册封户部尚书的女儿戚瑶为贤妃。那个女子的家世在朝中并不算突出,似乎,有人说过她的容貌与自己有几分相似。
她只觉得讽刺。
风曜,我都已经死了,你做戏给谁看呢?
这世上,除了爱情,没什么东西能伤害我,从你背叛我的那天开始,就已经失去了伤害我的利器,再次见面,你又能拿什么对付我呢
忽然,撞进了一个温暖的胸膛,一下子拉回了她思绪。
他竟抱住了她,手一下一下地拍着她的背,“哥,不要难过,淳儿会陪着你的。”
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伤心,但是看着她的样子,他心里好难过。
宋汐微微一愣,随即笑了,伸出手,紧紧回抱住他,“嗯”
瞧,风曜,没了你,我还可以找别人,长得比你好看千倍,比你听话万倍的情人。而你,找了一个西贝货,是在替自己的良心赎罪吗?没这么好的事
随后,宋汐将牛车寄存在某个客栈的后院,便带着淳儿去逛街了。
为了方便购物,宋汐特地在前一晚让宋翎帮她缝了一个斜跨的布袋。不要问宋翎为什么会做针线活,人家可是自觉勤快得很,小到洗衣做饭针线活,大到上房揭瓦扶篱笆,都学会了。按理说他沉默寡言,理应不善交际,居然跟春花婶处得不错,也许是看他勤快老实,又生的俊,估计也没少给春花婶干活。每每他去请教,春花婶都教的很细心。
越来越觉得,她这半钱银子就买得这么一个全能男保姆,真的很值啊!
宋汐先去布庄给淳儿买了两身新衣服,她不止一次看到他细嫩的皮肤被粗制的麻衣磨出了红印子,故而选了质地绵软些的。看他的鞋头都快磨破了,又去鞋店给他买了一双新鞋子。
试鞋的时候,她让他坐在椅子上,自己则蹲下身,亲自为他穿鞋。
她并不觉得屈辱,她将他当情人,一辈子生活在一起的人,为自己的情人穿鞋,是一种情调。
她宋汐,对自己人,总是极好的。
她恍然想起,她在早朝前的黎明,也曾为风曜穿过鞋,心里便有点涩,“一双好鞋,可以让男人在追自己爱的女人时,跑得更快,也可以在离开自己不爱的女人时,逃得更快。”
淳儿不知道她在影射什么,她的心思,总是很复杂,但他看着她温柔的样子,心里很甜,还有一种胀胀的满足感。
他说,“那我穿上这双鞋子,一定是为了追你,我一辈子,也不会想离开你的。”
宋汐穿鞋的动作一顿,倏然抬头,正对他晶亮却认真的眼。
她总觉得他不懂,事实上,他比谁都懂她。
上哪儿,再去找一个这么称心的傻子呢?
出了鞋店,路过胭脂铺,宋汐走了进去。
一眼便在货架上相中了一款胭脂,是那种艳丽的桃红,单独看非常漂亮,在十几款样品胭脂中,它几乎抢夺了所有颜色的光彩。但是这种颜色非一般人能驾驭,身边有几个姑娘少妇都在试妆,有两个长的还不错,擦上这种胭脂,却只能用俗来形容。
这种极致的颜色,也只有极致的美人才能压得住,她看到了身边的淳儿。
他带着帷帽的脸,即便在薄纱下也有一种朦胧的美丽。
宋汐买下了这盒胭脂,外带画眉的石墨,涂唇的口脂。本意是为了遮丑,淳儿这张脸美得无法藏,之后长途跋涉,会用得上这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