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月,他在宸王府,也并非闲着,相反,他做了不少事。其中一件最为紧要的,便是筹备一场大清洗。虽说青州是他辖地,在这里,他深得民心,深得军心,总有那么一些趋炎附势,见风使舵的漏网之鱼。
这些人,在他“疯”了之后,一颗心便偏向了盛京朝廷,并且蠢蠢欲动。他暗地里调查这些有反心之人,收集证据,将其列入名单,待时机成熟,便进行一场大清洗。
到时,大肆裁汰官员,势必紧缺人手。若这些人真能归降,物尽其用,自然是好。不然,三百来人,杀了填坑都嫌麻烦。
宋汐微笑着摇头,“那曹松颇有些手段,他这么做,定然是有把握劝服霍三,你没见霍三已经被他说动了么?再说,如若这点事都办不好,我要来何用?”
风宸点头,“如此说来,这曹松也不似他自己说的那样大义,投降不仅是为兄弟们的身家性命考虑,更是借花献佛,好表忠心,此人功利心略重。”
宋汐不以为意,“就怕他无所求,这种人才好控制,是个聪明人。”
风宸笑,伸手握住她的,“在我眼里,你才是最聪明的人。”
屋内的侍婢见此,都默默退下,将空间留给这两人。
随着两人的关系越来越亲密,王府中人,多多少少也意识到什么,但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风宸的事,也由不得他们置喙。再者,能进王府的人,无一不是千挑万选,这忠诚便是摆在首位的。故而,宸王府的防守,绝对是密不透风,无论势力,还是人心。
即便这人真的断袖,又能如何?他的人品才学不受影响,他为青州做的贡献不容置疑,他始终是他们奉若神祗的宸王殿下。
宋汐并未挣开他的手,只是笑道:“你这马屁可拍的太明显了!”
既然决定了,她便不会再畏首畏尾,给双方一个机会。
视线落到他的手上,宋汐忽然愣住了,他的手背上,有着形状不一的小伤痕,其实上次牵手的时候,她就觉得有点咯,只是因着怕他着凉,便没深究。
翻开他的手掌,果然在掌心,指腹处,都发现不少伤痕,虽然都很细小,却破坏了整体的平滑感,摸起来尤其明显。
风宸的手,本是十足艺术家的手,修长白皙,毫无瑕疵,如今却变得伤痕累累,这让她心疼。
宋汐皱眉问道:“这怎么回事?”
风宸淡淡一笑,抽回手掌,并不说话。
宋汐却猜到了什么,“是上次你磕长头的时候,留下的是不是?”
他仍旧不答,沉默的态度却说明了一切。
宋汐遂不说话了,良久,才开口道:“宁璟那里一种去腐生肌的药膏,对祛疤有奇效,下次我拿来给你。”
风宸莞尔,“这都是小伤,不用这么麻烦,我一个大男人,落点疤算什么。”
再说了,这是我挽留你的见证,是一种美好的回忆,我不想抹去。
宋汐却很坚持,“不,不能留。”
是察觉到自己语气有些强硬,宋汐又补了一句,“宸宸的手原本这么好看,让我爱不释手,落了疤,可惜了。”
同一个意思,换一种方式,就能皆大欢喜,达到目的,何乐不为呢?
闻言,风宸遂笑着点头,“那便有劳你了!”
似突然想起什么,宋汐道:“对了,那个尉迟狂歌呢?回来几天了,在府里也没看见他,是走了还是怎么的?”
风宸道:“狂歌啊,他未婚妻追来了,就赶紧跑了!”
宋汐诧异,嗅到了八卦的气息,“这怎么回事儿啊?”
风宸便将尉迟狂歌的事儿说了一遍,宋汐听得唏嘘,“要我说,这尉迟狂歌就是个没长大的小屁孩,有个门当户对又对他痴情的未婚妻,还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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