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克斯被安排从火尸王身上拔剑,而杰克则负责引来那些炎眼和火尸。
临走时道格万分嘱咐杰克,遇到炎眼追击,只需要跑就行,什么都不要想,一旦被追上,那可是神也救不了的。杰克对道格的叮嘱嗤之以鼻,但没有明说,只是在心里,他回应道格说:“切,这还用得着你告诉我,我又不傻,鬼才会待在原地等它们烧!”
道格跟特克斯留守在此,从火尸王身上拔下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他们决定,等到杰克将其余的火尸引来的时候,再拔出噬魂剑,正好利用火尸王愤怒的机会,让他们撞在一起,然后爆炸。
但在杰克眼里,他就没那么幸运了,先前被一只炎眼追击的画面还历历在目,没曾想仅仅过了一会儿又要承担着这艰巨的任务,心中不甘可想而知。可是又没有办法,只好提着宁夫剑,小心翼翼地走一步看一步,防止突然从哪边冒出来一只炎眼,将自己点着,那可真就不好了。
等到杰克走出了道格的视线范围之后,杰克似乎发现了火尸的足迹,虽然地上血水厚积,但是灼烧的痕迹还是很明显、一排排深刻的脚印烙在地面,烧黑了地表的石砖,脚印深达一指,像个火坑一样燃烧着火苗。
杰克心里一阵发虚——要是被这双脚碰到,是不是就得跪了。
还好,前面并没有埋伏,这些火尸果然没有脑子,毕竟是傀儡而已,失去了自己的灵魂,要是突然来个行尸或者僵尸什么的,那可就没得玩了。
说到底,他的手还是在微微发抖,如果现在有人跟着他一起去找火尸的话,那或许会减轻一点他的紧张,两个人在一起毕竟是可以相互壮胆的。对,如果强森在就好了,他胆子大,甚至一个人在海上漂泊了十天十夜。强森还跟他说过,自己在海上的那几天没有带食物,他就割开自己的手指,用鲜血吸引周围的鲨鱼来攻击自己的帆船,然后他以一人之力击杀了最大的那条鲨鱼,并且和贪婪的鲨群共享了“美食”,也因此才活了下来。别人如果跟他说这样伟大的事迹的话他肯定不信,但那是强森,一个代表了贫民区最具特色的品质的人,坚毅、顽强、不怕死,在他的身上都能清清楚楚的显露出来。
相比较自己,杰克甚至觉得有点羞愧。从小与强森一起长大,非但没有学到他一丁点的优点,倒是染上了小姑娘家才会有的胆小。如果强森在,火尸也许就是只是会移动的靶子而已了。
可惜,强森早已经死在海里。
列奇大牢的墙壁,原本坚固无比,现在却因为火烧和人为的地震变得破烂不堪,残垣断壁的景象在杰克的眼中甚是荒凉。
人在害怕的时候总会想很多事情。刚刚想完强森的事,杰克又想起了索菲亚。索菲亚也许是他在这个大陆上唯一始终信任的人了。她是个好姑娘,却因为自己现在的无能,而不能够早点回到洲岛,如果自己强大到可以改变世界的话,索菲亚应该不会日夜不合眼,去操劳伤兵的事情了。
想到这里杰克不禁觉得有点对不起她,自来到这个大陆,自己还没有对索菲亚表现出多少的关心,而这个美丽的姑娘却义无反顾地相信自己,曾几何时,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相信他所说的话,索菲亚却无比信任地跟他来到了塔纳。
杰克埋怨着地上的密密麻麻地脚印坑给自己走路带来的不便,又嘟囔着抱怨这里太过漆黑,自己甚至看不清两米开外的东西,他还在咒骂着,为什么凯其萨人不能老老实实地回到自己的幽冥岛去生活呢,偏偏要来塔纳兴风作浪,搞得人心惶惶安宁不得?
“真是有病!”杰克骂道。
一抬头,数点不远处的火光告诉杰克,炎眼回头了!
但是,道格说,得确定火尸在炎眼的身后才能跑,不然的话光吸引炎眼是没什么用的,必须要将火尸王和其他的无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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