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28章 漂流瓶,摇一摇?(第1/3页)  我成了龙妈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参天塔可是九大人造奇迹之一。”

    丹妮侧过头,见说话的是个十岁的灰袍青年,平凡得有些懦弱的面容,普通身高。

    唯有两点引起她的注意,青年褐眼珠的眸子有点斗鸡眼,其灰袍胸口有白色的翻开书籍的印记。

    这个斗鸡眼是一名学城学徒!

    还是脑子不灵活,成绩特差的那种学徒。

    通过灰袍的样式,和胸口处学城印记,丹妮知道他是学士学徒,可他已经这么大的年纪,还自称“我们旧镇”——他在旧镇待的时间并不短,说明他已经在学城求学好几年了。

    几年过去,脖子上一节学士项链也没有,不是学渣是什么?

    “学士学徒?阁下在学城学习几年了?”丹妮笑着问。

    “五年。”对上丹妮的笑脸,青年脸蛋红了红,视线也不自觉偏向别处。

    果然凄惨,五年时间依旧没能从他的师傅那里锻造出任何一节链环——链环代表某一学科的毕业证。

    学士项链寓意学士们是维斯特洛的仆人,即便在睡觉时,他们也不拿下自己的项链。

    项链由一节节链环串成,链环由不同金属打造,一种金属代表某一领域的知识。

    链环上允许出现重复的金属,这意味着学士对该领域钻研得十分精深。

    举个例子,黑铁代表渡鸦学,精钢代表军事学。

    如果打仗时,敌方学士的项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精钢链环,你就要小心了。

    最低限度,他也是个能纸上谈兵的赵括。

    “你叫什么?”丹妮又问。

    “佩特。”

    “佩特,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参天塔绝对够不上九大奇迹。‘长腿’洛马斯的书你当游记看看就行了,上面的建筑排行完全当不得真。”

    这个世界没有印刷术,靠手写的话,书籍传播范围往往非常狭窄,随便从书架上抽出一部书扔在火炉里烧掉,便有五成可能代表一本典籍彻底失传。

    但洛马斯是个例外,如果按照作家等级划分的话,他便是顶级流量大神。

    那家伙几乎去过已知世界索斯罗斯除外的每个角落,写了两本极度畅销的游记《奇迹》(七大自然景观)和《人造奇迹》(九大人造建筑)。

    因为游历过的地方太多,他还得了个“长腿”的匪号。

    其中九大人造奇迹最有名:瓦雷利亚大道、绝境长城、布拉佛斯的泰坦巨人(石雕)、魁尔斯的三重城墙、诺佛斯的三座大钟、瓦兰提斯的长桥、沙那斯的千室之宫、吉斯大金字塔(已成废墟的旧吉斯,210米高)、旧镇参天塔。

    很显然,他出生在古瓦雷利亚文明毁灭之前,否则也不会列出这样九大奇迹了。

    透过时间支流神游过瓦雷利亚的丹妮,可以很负责任地说:除了北境长城、瓦雷利亚大道、旧吉斯大金字塔,其它只是凑数的。

    “小姐你去过那些地方吗?”佩特羡慕地问。

    丹妮点点头,说道:“有些地方去过,魁尔斯三重墙表面的浮雕有一些艺术价值,但算不得多精美,瓦兰提斯长桥与你们这的参天塔,论工程量与技术难度,都不如瓦雷利亚大道。

    其实你仔细想一想就明白了,瓦雷利亚人能修长桥,能建造大道,能修三重墙,能打造三口钟,他们自己居住的地方该多么宏伟?”

    “这......”佩特之前似乎从没想过这个问题,愣了愣,恍然道:“也对,九大奇迹大半与瓦雷利亚有关,可也只算瓦雷利亚外围建筑。”

    “大人,就是那,”在一道三岔口,老骑士指向河中一座小岛,“那里的烈性苹果酒声名远播,您可以试试。”

    “你们要去羽笔酒樽?也对,除了价格有点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