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百二十章、茶楼恶斗(13)(第2/2页)  紫塞轶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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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1c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阳明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从道德教育上看,王阳明极力反对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脱节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一切道德归之于个体的自觉行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

    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如果不去行动,不能算是真知。王阳明认为: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这无疑是有其深刻之处的。

    2c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王阳明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意思是说,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良知”的完成。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学说既针对朱熹,也不同于陆九渊。朱陆都主张知先行后。王阳明反对将知行分作两截,主张求理于吾心。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知行是一个功夫的两面,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二者不能分离,也没有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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