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读者大大:雨梦飞,帮我找到了关于唐朝飞钱的资料,贴上来大家一并欣赏:
唐朝货币的历史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期是建立以铜钱‘开元通宝’本位的单一时期。但是实际上并未达到完全统一,在铜钱为本位货币之外,尚存绢帛货币(或毂帛及其他实物)货币。唐代前期在财政收支及官府出纳、记帐中,多用绢帛(或毂帛)为计算单位。例如全国的租、庸、调;租收的是毂米,调与庸收的是绢帛。
开元九年(公元721年),玄宗下诏规定,“绫罗绢布杂货等,交易皆合通用,如闻市肆必须现钱,深非道理。自今以后,与钱货兼用,违者准法罪之”。
唐德宗在贞元二十年(公元804年),“命市井交易,以绫、罗、绢、布、杂货与钱兼用”。
唐宪宗元和六年(公元811年)也下令“公私交易,十贯钱以上,即须兼用疋段”。
各位看官请注意,开元通宝所说的“开元”并不是唐朝的开元年间。所谓“开元”,是表明大唐取代了隋朝,开创新纪元的意思。而“通宝”则指通用宝货。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在唐朝初步稳定国内局势后,唐高祖李渊下令“废五铢钱,行‘开元通宝’钱,径八分,重二铢四,积十文重一两,一千文重六斤四两”。从此,青铜铸币告别了以半两和五铢标重命名的传统,开始向抽象化、符号化转轨。
“开元通宝”在重量和形制上树立了中国货币的标准形象,它以一钱为法定重量单位,每十枚钱重一两。十钱一两的十进位制由此产生,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开元通宝”这四个字出自唐代四大书法家之首的欧阳询的手笔,写的方圆兼备,颇能显示初唐文化的兼收并蓄。
正如国学大师白寿彝先生所编撰的《中国通史》第九册第五节《货币的铸造与流通》中写的那样,“唐代在开元通宝钱铸行后,钱制主要有两次变更。第一次是唐高宗乾封元年(公元666年)改铸‘乾封泉宝’钱,币值比价过高,导致民间拒用,‘商贾不行,米帛踊贵’,结果仅行用七个月即废止;第二次是安史之乱后的唐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因朝廷财政困难,铸钱使第五琦铸造‘乾元重宝’钱,由于乾元重宝钱定值过高,民间称为‘虚钱’,物价剧烈上涨,并且引起民间盗铸之风,仅长安地区因盗铸在几个月内即有八百余人被处死。到唐代宗即位后,迫于币制混乱,盗铸盛行,只好下令乾元重宝钱与开元通宝钱等值流通。乾元重宝钱于是被民间大量熔铸为器,退出流通。”只有“开元通宝”在唐代尽三百年的历史中通用,未有中断。此外与唐朝通商密切的许多国家,也流通“开元通宝”。
在后期,唐德宗开始实行两税法后,改以铜钱为单位,征收铜钱。唐后期虽然货币经济较前期发达,但币制本身并不稳定,政府铸造新币,新旧币交错使用,兑换率不等,标注不一,失去“货币作为价值计算唯一标准”的作用。而一般通病则在货币减重、铜质减少、铅锡砂等杂质增加,货币日益滥恶,失却货币自身标准的只能。又因铜料缺乏,货币铸造不善,通货缺乏,民间交易兼用布帛、绢帛。唐代后期,历代因为钱缺、铜缺,采取禁止私藏现钱、禁止使用铜器并没收铜料、奖励告发,法令苛刻,以挽救货币供给量不足的问题,但实际上并没有实质的效果。从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到宪宗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的四十年中,物价下跌到原来的四分之一至五分之一。
因为铜钱大量外流,唐朝中央政府有限的铸币量不敷使用,各地经常出现“钱荒”,唐宪宗时的飞钱(也称为便换)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
最早的飞钱出现在唐宪宗元和年间(公元806年),“飞钱”又称“便换”,就是用一张纸券,写明钱数,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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