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有多少利润,单位财务不知道。收入、成本、利润缺乏监督,不仅为产生腐败提供了方便,也影响了内部团结,影响了正常工作的积极性。在屡教不改的情况下,当时的局党组才作出了禁止物业公司对外开展服务的决定。洪继宗副局长就是在那样的情况下,不点名地批评了当时的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班子与工程管理人员。
现在,正气物业公司对外开展业务工作,终于在董昕副主任的努力下又重新启动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为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争取到了一条增加福利的渠道。“同志们,这是局党组对我们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关心。我们一定要努力工作,不要辜负局领导的关心与爱护,把内部服务工作搞好。这里我要强调的是,不能因开展外部工作影响内部服务工作。这是局党组的要求,也是开展这项工作的前提条件。”
当董昕副主任,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宣布这个消息时,会场上气氛一时之间活跃了起来。其中的好处,大家是心知肚明。在这方面的操作上,中心的干部职工,特别是马志兵等从事工程管理人员,是深有体会的。接着,董昕副主任就如何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安排。
根据董昕副主任的安排,龚仲负责草拟了《正气物业公司有偿服务管理办法》。根据这个办法,对外服务收入、支出、利润,全部纳入公司财务管理;同时规定的利润的提成范围、基数、比率,以及提成分配问题。确保了局党组提出的单位得大头,个人得小头要求;既考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平衡,又兼顾了具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等问题。
应该说,对于物业公司有偿服务管理问题,局党组的指示是明确的,也是正确的;公司的管理规定是明确的,也是合理的。但俗话说得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后来,在有偿服务管理问题上,因董昕副主任的支持,因更多的考虑小范围的利益,这个方案没有得到落实,重复地出现了以前发生的问题。为此,龚仲与董昕又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矛盾。
在成本管理上,以物业公司副总经理马志兵为首的工程服务人员,在董昕的支持下,提出了核定利润率的管理办法。就是收入、成本、利润全部入账,但按核定利润率上交利润,成本费用单位不要管,由他们自己掌握,自己搞**报销。而龚仲却提出反对意见,主张收入、成本、利润,全部按实际发生情况入账,全部处于单位财务的控制之中,特别是工程的成本费用,财务要加强审核。
马志兵副总经理气愤地说道:“龚主任,你的这种观点,实质上就是不放心我们。古人都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如果都象你这样想,我们就老老实实在家做好服务就行了,还开展什么对外业务?我也不在乎这点小钱,大家在家一起捆死算了。”
龚仲解释道:“马总,这只是财务制度规定问题,是手续问题,并不涉及什么信任不信任问题,你真的想多了。”
双方争执不下,最后只得请董昕副主任拍板。董昕听了马志兵与龚仲的不同意见后,思考了一下说道:“龚仲没有错,他想的是财务制度,是财务手续问题;马总也没有错,他考虑的是大家的积极性,是工作的方便。”
董昕副主任接着说道:“龚主任,马总,对外开展小型工程业务,是经局党组批准了的,是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这项工作的重新开展,是局党组对我们中心干部职工的关爱,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好好运作,把这项工作做好,不辜负局领导的关心。”
“在开展这项工作时,我们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有矛盾就要好好沟通,千万不要意气用事。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如果我们不注意,将好事办成坏事了,那不但辜负了局党组的关爱,也对不起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这项工作的重新启动,说白了就是为了职工福利。因此,我们在运作过程中,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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