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一章 易筋伐髓(第3/4页)  国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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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2033年,也就是王元庆第二届任期的第二年,就有代表提出,应该尽快强化共和国的“两级议会”,为加大民主政治改革打下基础。随后就有代表提出了扩大协商大会权限范围的法案,想借此提高协商大会的政治地位。当时让外界不太理解的是,在推行“两级议会制”的时机已经成熟的情况下,王元庆竟然无动于衷,没有把代表的意见放在眼里,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因为随后进行了几项非常重要的改革,所以关于“两级议会制”的讨论也在当年偃旗息鼓,再也没有人提起了。

    直到这个时候,王元庆才提出了“直选”的解决方案。

    按照他在“宪法修正案”中提到的相关条款,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构仍然是全体代表大会,只是将对全体代表大会的组成方式进行全面调整。以往的常务代表大会保留192个席位,其中30个席位归中央,另外162个席位归54个省级行政区,即每个省级行政区拥有3个进入常务代表大会的名额;全体代表大会的规模将大大缩减,代表人数减少到740人,其中270个席位由中央安排,另外470个席位仍然归各个省级行政区。光看这些,会让人觉得王元庆照搬了西方的民主议会制度。只有看到细节,才知道,这是王元庆针对共和国的国情弄出来的议会制度。在所谓的“高院”中,中央的30个名额主要提供给国家领导人与中央政府,而各个省级行政区获得的3个名额中,只有1个名额由该省代表大会推举产生,另外2个名额通过直选产生。在所谓的“普院”中,中央的270个名额除了提供给国家领导人之外,还可以用来平衡地区影响,而提供给54个省级行政区的470个名额则按各省在该届选举中的投票总数中所占份额进行分配。

    因为与直选有关的法律需要单独制订,所以以什么方式实现直选,还是个未知数。

    当然,老百姓最关心的还有国家最高领导人的选举问题。

    虽然在绝大部分人看来,在共和国这种大国中,不可能通过“纯粹的直选”来决定国家最高领导人,实际上也没有任何一个类似的国家采用了“纯粹直选”,比如美国总统选举靠的是“选举人票”,而不是“选票”。但是在已经公布的消息中,老百姓仍然发现了一些端倪,比如“国家最高领导人的选举问题关系到国内团结”。按照很多人的猜测,王元庆肯定不会走“直选”的道路,也不会照搬西方国家的方法。事实上,用什么方法选出国家最高领导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国家最高领导人将在共和国的未来政治生活中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也就是说,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共和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将决定其产生方式。

    看清这个问题,就不难猜测王元庆的安排了。

    在某些“知情人士”看来,王元庆很有可能是共和国最后一任“强势元首”,在他之后“元首”的概念将发生重大改变,至少在和平时期,共和国不会再次出现能够决定整个国家命运的“超级领导人”,国家权力交给由选举产生的“议员”,集体政治代替寡头政治,成为新的政治风向标。

    果真如此的话,国家元首肯定不会直选产生,而是间接产生。

    很多人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任务,即在王元庆描绘的“民主政治”蓝图下,作为精髓的党派竞争将如何产生?

    实际上,这也是外界猜测的主要话题之一。

    因为王元庆没有在“宪法修正案”中给出答案,共和国官方也没有公布相关信息,所以按照外界的猜测,王元庆很有可能选择性的忽视了这个问题,降低改革的难度,等到时机成熟之后再提出解决方案。

    到此,“宪法修正案”的第三点与第四点,也就是权力分配问题c以及最高领导人与中央政府的产生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在普通民众看来,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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