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一章 醉翁之意(第2/4页)  国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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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爆发之前,包括后来在太平洋上大打出手的美国与日本在内的海上列强都没有全力建造航母。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美国海军只有5艘舰队航母(“列克星敦”号c“萨拉托加”号c“约克城”号c“企业”号与“大黄蜂”号)c1艘小型舰队航母(“黄蜂”号)与1艘小型航母(“兰利”号),总吨位刚好达到条约上限。日本的情况不比美国好多少,只是耍了点小聪明,使航母总吨位超过了条约上限。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受条约限制。事实上,早在1936年,《海军军备条约》对列强来说就名存实亡了,根本没有多少限制作用,比如日本海军引以为傲的“大和”级战列舰与美国海军的“衣阿华”级战列舰都是这个时候完成设计与动工建造的,而这两种战列舰都突破了条约的限制,或者说完全没有考虑条约的限制。

    由此可见,当时列强对航母在未来海战中的作用仍然没有把握,情愿建造更多的战列舰,也不情愿建造航母。后来的实战结果证明,在广袤的太平洋战场上,真正的霸主正是不太受重视的航母,而不是战列舰。更重要的是,战争爆发后,特别是在珊瑚海海战与中途岛海战之后,美国与日本都调整了造舰计划,把航母放在了首要位置上。到战争结束,美国建造了上百艘航母,日本也竭尽所能的建造了数十艘航母,而两国在大战期间建造的战列舰则屈指可数。

    从这一历史事件上就看得出来,哪怕理论上可行,只要没有接受实战考验,都难以得到海军认同。

    当然,海军肯定得给新式武器装备参加实战的机会。

    更重要的是,在变革必然到来的情况下,海军肯定得优先考虑新式武器装备。

    这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海军用航母与舰载航空兵偷袭珍珠港,而不是让战列舰去炮击珍珠港一样,如果用传统兵器无法达到目的,海军将领肯定会考虑采用新式武器,并且由此采用新式战术。

    回顾现实,战争爆发前,共和国海军遇到的难题与当年日本海军遇到的难题非常相似。

    以当时的情况,如果以摧毁俄罗斯远东地区的海军基地c歼灭太平洋舰队为目的,传统战术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动用天军的战略打击力量,二是动用海军舰队。显然,前者需要承担更加重要的战略打击任务,在战争初期不可能去执行这类战术任务,因此只剩下了一种选择。

    出动舰队不是不可以,只是由此带来的问题非常大。

    别的不说,共和国海军部署在西太平洋战区的舰队只有3艘航母,而且是最陈旧的3艘航母,难以担当大任,必须从其他战区抽调舰队。这么一来,动作就大了,共和国的战争意图就非常明显了。即便不从其他战区抽调舰队,只动用西太平洋战区的舰队,也得让航母战斗群进入日本海,或者到达南千岛群岛海域。暂且不考虑如此靠近俄罗斯本土会不会使舰队受到威胁,这么做照样会暴露共和国的战争意图,使俄罗斯提前拉响战斗警报,从而对其他方向上的作战行动产生影响。考虑得再长远一点,因为共和国在西太平洋上就这么一支舰队,派去对付俄罗斯,等于东面大门洞开,给了美国海军下手的机会。如果让美国海军成功发动偷袭,哪怕仅损失部分外围军事基地,也会对接下来的作战行动,特别是太平洋战场上的战斗产生重大影响。

    总的来说,派舰队去对付俄罗斯,绝对不是理想选择。

    如果采用逆向思考的方式来寻求解决办法,就能发现,首先得确保在战争打响之前不暴露战争意图,为主要方向上的战略进攻,特别是针对俄罗斯战略力量的打击与防御作战创造理想条件,因此得让海军舰队像平常那样,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既不能死盯着俄罗斯,也不能对升温的局势置若罔闻。战争爆发后,舰队的第一任务是稳住西太平洋战线,即及威慑或者交战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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