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明朝的军制(四)(第3/3页)  海外明夷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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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余两。二十至二十六年,援朝抗日战争,费饷782.2万余两。二十四至二十八年,平定播州杨应龙叛乱,费饷200.3万余两(见五德完《稽财用匮竭之源酌营造缓急之务以光圣德以济时用疏》,载《明经世文编》卷四四四;曹于汴《遵例盘库敬报空虚之状仰乞圣鉴亟图长策以济国用疏》,载《明经世文编》卷四一二)。)。

    一方面是屯田破坏,屯田子粒锐减,一方面是军饷增加,这就使过去主要依靠卫所屯田收入支付的军饷制度逐步嬗变成以京运年例和民运粮为主的军饷制度。

    军饷制度的变化增加了明廷的财政困难,加重了百姓的负担。以辽东为例,明初边饷充足,根本不需要朝廷拨款。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朝廷开始拨款,也只给1万两,为数不多。但到万历初年,朝廷给辽东的年例银竟达30万有奇(注:万历《明会典》卷二八《户部》一五《会计》四《边粮》:主兵京运年例银307925.418两,另外客兵京运年例银102058.95两。),比正统时增加了近30倍。明廷财政收入一般每年入太仓者不过200万两多一点(注:《明史》卷七八《食货》二《赋役》。),但嘉靖后期九边年例银已达270万余(注:王德完:《国计日绌边饷岁增乞筹画以裕经费疏》,《明经世文编》卷四四四。),到万历初年则达到300万余两,万历中期则为380余万两(注:王德完:《国计日绌边饷岁增乞筹画以裕经费疏》,《明经世文编》卷四四四。)。明廷财政入不敷出,发生了严重困难。

    明廷财政困难反过来影响了军队建设。嘉靖年间,明廷给宣府的年例银是181250两,因太仓银库空虚,三十六和三十七年只给9万两,而三十八年只给3万两(注:《宣府镇志》卷一六《军储考》。《皇明九边考》载:“年例银八万两。”万历《明会典》卷二八载:“国初不过五万两,……嘉靖元年始增六万,四十五年始定一十二万。”)。地方供给宣府的粮饷,不但愆期,也常拖欠六七十万(注:《宣府镇志》卷一六《军储考》引《管粮郎中褚实查处兵粮议》。),军饷严重不足。在南方,福建漳州卫官军月粮少派3个月,铜山等所缺支20个月,泉州高浦等所缺支10个月,当时无一卫一所不缺支者(注:朱纨:《阅视海防事》,《明经世文编》卷二○五。)。士兵穷困、逃亡,甚至鼓噪哗变,严重影响战斗力。无怪乎许论对榆林镇的情况发出感叹说:“呜乎!此镇将士怀忠畏法,死无怨言,敢勇善战,虏所素惮,乃令年年枵腹,不得一饱,伤哉,伤哉!”(注:许论:《九边图论榆林》,清刊本。)这样的军队欲其御敌取胜,难矣。

    明廷为解决财政困难,千方百计搜刮百姓钱财。嘉靖三十年(公元1551年),向“南畿、浙江等州县增赋百二十万”(注:《明史》卷七八《食货》二《赋役》。)。万历中期,神宗朱翊钧实行开矿榷税,8年时间搜刮300万两。万历四十六年,努尔哈赤反明,明廷辽饷骤增300万两,明廷赋税“亩加三厘五毫,天下之赋增二百万有奇。明年复加三厘五毫。明年,以兵工二部请,复加二厘。通前后九厘,增赋五百二十万,遂为岁额”(注:《明史》卷七八《食货》二《赋役》。)。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在9厘外亩又增加3厘,后又征“助饷”、“练饷”,而且,征收赋税时,贪官污吏大饱私囊,致使广大农民无法负担,不得不加入到农民军起义的行列中。明王朝也随着军费增加步步走向灭亡。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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