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受点委屈就能为其他人带来福泽的,自己受点委屈就不成其为委屈了!”
之后,吴书好也介绍起自己这几年的经历。原来吴书好三年前在扬州与萧哑结识不久之后,不久就被父亲吴仕道送到京里来。靠父亲的人脉关系进宫中当起了太子舍人。他也大约是在此时与同为太子舍人的肖书结识的,并且从那时就与之堪称莫逆。肖书的父亲肖人杰是外朝现任三公六卿里面的司寇,也是朝中大员,所以肖书入内朝当个太子舍人也是简单的事。皇帝的许多“黑衣之数”本来就都由权贵子弟充任,因为挂这样的闲职通常既能很快接触朝廷典章,又能有机会与皇族亲近,自然其职位不高数量不多的内朝职位就都成了“香饽饽”“抢手货”。肖书从小进入凌霄书院研读经典,在学期间与周御相识相交,情同手足。所以周御从凌霄书院青州总院游学到了京师之后,肖书便也搬到了校舍里来住。吴书好自从独身离开扬州赴京履职之后,在京师除了当值便无其他事可做,为了解闷于是也搬到了凌霄书院京师分院来住。期间,萧哑问起肖书的去向,吴书好言他到皇宫里当值去了。
几人讨论了一天。傍晚,肖书散值回来,在他的提议下,四人又叫上史弘义一起出门去。出出校舍门时,萧哑才看到在书院大门面对里面的挂牌匾的位置背后,有一块差不多大的匾额,上面用浑厚的笔迹写了两个字:书院。联系前后,萧哑恍然大悟,原来这里正是位于东京城里的凌霄书院。
五人拐出不远处的大街上,来到一家酒馆里胡吃了一通。肖书点了清酒,正中吴书好下怀,周御推辞不掉,史弘义陪客伴少饮,萧哑又不敢喝,大家照顾他身体也不勉强,于是五人中只四人推杯换盏,大家都不做作,酒浓处纵论天下大事,气氛颇为热烈。
周御看起来斯文,吃起东西来却不含糊;肖书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肉尽挑肥的吃,频频劝酒,最是豪气;吴书好吃得精细,肉专吃那肥瘦得宜的,吃起来也是狼吞虎咽的;在座中史弘义吃喝得最为谨慎清醒,可以看出其是比较自我克制的人;萧哑喜吃青菜和白米饭。
萧哑喜欢吃白米饭。白米饭在萧雅的印象里是小时候家里的饭桌上难得的货色,平常都是薯类杂粮混点白米饭一起去煮熟了吃,通常只有过年或者生日的时候能够吃上一顿美美香香的白米饭!萧哑喜欢吃青菜,不管是叶子老一点的,还是爽口甚至呲牙的茎干,他都吃得津津有味。别人如嚼木蜡的他却偏偏如嚼蜜糖!
萧哑说白米饭拒绝七次以上下咽,能察觉一丝甘甜环绕舌尖;菜茎子咬嚼起来突突地响,牙口尤其过瘾。相对于菜和米饭,萧哑肉却只吃得二三分,一点肥的都不沾,惹得大家总笑话他“白青篓子”“素肉食者”。对此,萧哑不以为忤,反以为荣。
期间,有一个插曲,透露了萧哑的不谙世事。
第一碗白米饭下肚之后,萧哑想要继续添饭,于是拿着饭碗到厨房。到了厨房,站在门口却又不敢进门。只能站在门口小声地说了一句。小饭馆的老板人正忙着,无暇顾及,便叫他先回去等着。萧哑于是端着空饭碗又回到了桌上。不久,老板端着一锅未开盖的米饭来到临桌,萧哑于是上前在临桌的惊讶目光地打开了饭锅——结果,大家惊讶不知所措,老板忙阻止了他将饭碗伸入人家点的焖锅饭中,引领着另外给添了饭
期间,周御安之若素,史弘义略微皱眉,肖书大是讶异,吴书好低了头下去十分不堪,装作不知。
当晚,肖书和吴书好两个人喝得酩酊大醉,周御依然神采奕奕、史弘义也还有六七分清醒,萧哑滴酒未沾,可苦了几个还清醒的,最后大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死沉的吴书好、肖书抬回了书院校舍。萧哑几个也各自在校舍中睡下。
萧哑同吴书好睡一屋。床上,吴书好已经醉得不省人事,犹然断断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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