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于警司他绝对算不得一个上佳的助力;和他交易往还,我得到与付出肯定不成比例。
即便我帮助警方成功寻回丢失的头颅,也很难获得实质上的好处。
于警司他们甚至可能在破案之后,为了让案情描述听上去更加合乎科学逻辑而把我从案情卷宗里摘出来,只记录为警察在现场调查时发现有人神色慌张,进而在其所驾车辆上寻获人头。
其实这样也无所谓,反正我从未指望台北警方能给我授奖记功,但你们必须和我共享警方手里的情报网,帮我追查那个失踪的私家侦探的下落,否则你们就别想在卷宗里说清楚那颗焦黑的乳胶假人头到底怎么从草里冒出来的。
如果你们警方不过河拆桥,我自然也会投桃报李,默许你们在卷宗里写这么一句。
据查有江湖术士章某,为了借鬼地蹭热度提升自己的人气,故意在辛亥隧道拍恶搞视频。
那烧焦的假头就是此等江湖骗子提前做好机关放在草从里的,届时他只要按一下手里的遥控按钮就会激活机关,让假头从草丛中滚出,以便给视频增添惊险气氛。
只要我管牢自己的嘴巴不出去胡说八道,你于警司自然可保泰山之安。
我正低头沉思,忽然听见有人轻轻敲门,接着传来一声“章大师”,原来是小李。
我朝着地上那些正享用早饭的地仙们一挥手,只听“唰唰”几声,方才吃得正欢的仙家们身影一闪,立时与杯盘碗碟一起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见状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别的不说,小六子他们撤退的本事真是见长啊。
我又冲地上来回扫了几眼,确信没有留下丝毫破绽,才开口应道:“小李吗?请进,门没锁。”
待小李进来后,我跟他略一寒暄,就忙不迭地追问:“于警司那里可有消息传来?那三个被当场擒住的歹人可曾招认?”
谁知小李他却苦笑着接连摇头,我登时一愣:“难道那些歹人牙关紧咬,一个字儿都不肯吐露么?这群贼子真嚣张啊,人赃并获都抵死不认!那于警司做事忒也心软,一帮歹人有甚可顾惜的,难道就一直没有动刑拷打么?”
(ex) 这次它们分别收到了大b的邀请信,受邀前去大b在台北市郊的落脚点碰头。
那大b在信里说,有笔大买卖要找它们一起发大财。
这三个人曾替大b跑过几次腿,事后那人给的赏钱又多又痛快,所以它们就一个个兴冲冲地寻上门来了。
于警司亲自找了警方的线民来到审讯室隔壁,让他隔着魔术玻璃仔细辨认。根据线民的证词,被捕的三人确实和它们自己供述得一样,是附近街头小帮派的马仔,并非什么出名要紧的货色,身上也没有背大案子,对其所在帮派的忠诚度也不高,经常是谁给的钱多,它们就跟着谁干。因此于警司初步相信了它们的供述。
那三个混混接着说,它们一到大b的落脚处,就被大b以做大事要兄弟齐心为借口,劝说大家一起喝碗齐心酒。
然后三个人糊里糊涂地端起桌子上早已斟满的酒碗喝了个干净,接着它们就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一头栽倒在地上人事不知了。
等到三人再次揉着疼痛不已的脑门儿从地上翻身坐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的衣物已被脱了下来,裸露的皮肤上还被人用某种动物的鲜血写了一大堆稀奇古怪的鬼画符。
这时房门一响,只见大b推门进来冲着它们阴测测地笑着。
那三个混混平时都是在市井打滚的人物,几时吃过今天这亏,当下就闹将起来,咋咋呼呼地让大b给出合理的解释,不然就要从它身上卸点儿零件下来。
谁知大b对它们的威胁充耳不闻,只站在原地一个劲儿地冷笑,三人觉得事情好像不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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