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一章(第1/3页)  成王败寇话今朝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臣家从臣开业算起,第三代记字辈最大的就数臣记清了。他七岁时跟随和妹妹,一起走出忍饥挨饿的臣家山,来到父亲臣永泉工作的翠屏县川北林场。已经到了学龄,但他却没有条件上学读书。父亲从城里废品站找了一些小学课本,抽时间就当他的老师,教他课本上的知识;对不会的内容,就请教林场里读过初中的年轻工人。臣记清就是这样,极不规范地接受着小学教育,一直到十岁那年下山为止。

    眼看着儿子稀稀拉拉地读书学习,女儿又到了上小学的年龄,臣永泉十分焦虑。他深信那个老理儿,“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锺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若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于是他与爱人周东慧商量后,为她争取到林业局食堂一份临时工作,又想办法在林业局宿舍租一间平房,母子三人下山住到翠屏县城,将两个孩子联系到就近的学校借读。为了子女的教育,他们夫妻俩甘愿做出牺牲,开始了牛郎织女的异地生活。

    臣记清虽然聪明,但由于基础太差,十岁开始进学校读三年级,学习成绩在班上也只是个中等。他在山里野惯了,很难静下心来专心学习。

    一等到放学,那就是他的开心时刻了。屁股后面跟五六个同学,看他用树叉制作的弹弓打麻雀,打中一个都跑过去捡,一会儿功夫就能打下来一长串。然后就去河边,将麻雀剐了皮,抹上盐,架起柴火烤来吃。

    他还常常在夏天的晚上,约几个同学去藕塘边捉青蛙。一个人拿手电筒,光束射中一只青蛙,另一个人用双手扑过去,十拿九稳。有的时候,稍不留神握住一只癞蛤蟆,就吓得一阵“哇!哇!”乱叫。往往两三个小时就能捉一口袋,回到家杀了一大碗,第二天让家长红烧了香喷喷的大家一起吃。

    光吃了不算,还拿到班上去吹,想惹同学们流口水,结果被告到老师那里。扑杀益虫,一伙人受到老师痛批。

    尤其是那一句,“你是农民的孩子,应该清楚种粮的辛苦。青蛙是吃害虫的,你吃了青蛙,那你就与害虫是一伙的!害虫多了,粮食就会减产,人们就会挨饿!”老师的话,让他想起小时候吃不饱饭的日子,让他想起了因饥饿生病去世的婆婆臣周氏……从此,他再也不去扑捉青蛙了。

    臣记清比县城里的小朋友胆子大许多,常常去城边的田坎上抓出条菜花蛇,带到学校专门吓胆子小的同学。那些同学,特别是女生,突然看到蛇,吓得四下逃窜。每当看到这样的情形,他都特别开心。为此,他遭过老师多次的严厉批评,甚至请过家长。但他仍然过一段时间就如法炮制一番,不是蛇就是其它什么虫虫,像解馋一样心里满足一回。

    上初一以后,臣记清那些恶作剧的把戏也玩腻了,长得高出同学一头的他,开始喜欢上了篮球。在学校里,他和初三年级的几个篮球高手一起组队,起了个队名叫“梁山好汉”。除了上课,几乎都泡在篮球场上。他们还经常与本校高中的篮球队较量,虽然输多赢少,但场面并不难看,每个人打起球来都有一股子狠劲儿,不拼到最后一秒钟绝不放弃。

    “梁山好汉”到臣记清读初二时,虽然其他队员已经不在一个学校上高中了,有的甚至辍学“家里蹲”,但仍然在“坝坝球”。他们这时都是一米七五以上的大高个了,几乎挑战过县里所有的学校、企业篮球队,以及篮球爱好者自由结合的球队。

    他们每次去赛球,都有“尾巴”,其中一个就是臣记清甩不掉的,叫颜雨,是他同班同学,正值青春期情窦初开,对臣记清十分崇拜。

    颜雨跟着“梁山好汉”四处征战,几乎用尽了所有的课余时间。赛球时,她就帮着看衣物,递开水,给队员鼓劲。只要能看见臣记清潇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