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演化。<spass="mark" title="值得提出的是,这里所谓的自生秩序或集权秩序,与自由或专制没有直接关系。今天人们谈论自由与专制这两个概念的时候很容易为它们赋予意识形态色彩,而常常忘了,它们都是必须基于某种给定秩序才能够被讨论的。因此,对给定秩序的生成机制本身的讨论,相较于简单地讨论自由或专制,实际上是更为根本性的。任何给定秩序的生成都脱离不开自生与集权这两种机制的共同运动,本的讨论只着眼于秩序的生成机制,而不关涉意识形态评价。">
对自生秩序而言,集权秩序是外加的。它并无法取消自生秩序,而是给后者的自发演化逻辑中加上了一个新的变量,即集权秩序的干预,它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影响自生秩序的演化方向。但集权秩序也无法不顾自生秩序的逻辑而任性专制,因为集权的力量来自其运用暴力的能力,运用暴力需要支付成本,这基于财政过程,财政基于经济贸易的运行,经济贸易则无法靠集权秩序、而只能基于社会的自生秩序来运行;倘若集权秩序完全不顾自生秩序的逻辑,则会严重扰乱经济贸易的效率,以至侵蚀自己的财政基础,走上自我否定。
自生秩序与集权秩序的矛盾运动,是制度演化的一个基本动力来源,这种运动更具体地会呈现为诸多行为主体的博弈过程。他们会依据自己在制度中所处的相对位置关系及所掌握的资源类型,来决定其行为策略,以便尽可能地扩展自己的欲望与野心。各种行为主体及阶层群体,包括君主、内臣、贵族、官僚、平民等,会依据情势而变换结盟关系,来扩展自己的行动空间,扩大自己的利益。<spass="mark" title="马克斯·韦伯的政治社会学研究在这方面有着基础性的方法论意义。参见[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这样的博弈过程,只要给定时间足够长,也会改变制度的内部均衡,带来制度的变迁。另一方面,博弈过程本身也会直接影响自生秩序的演化,同时侵蚀集权秩序的公共性面相。这里对自生秩序的理解可以被简化为经济与社会,对集权秩序的理解可以被简化为政府。
集权秩序的演化过程,还会带来观念系统的演化。集权秩序不可能是纯粹基于暴力的秩序,因为在财政上不可持续;集权秩序必须落实为更大范围的合作才是可持续的,这需要一种更大范围的认同。于是,反思性的宗教便会出现,它超越于具体的小群体信仰之上,以普遍秩序与普遍价值为其基本关怀。信仰的普遍性程度,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合作秩序的扩展潜力。只能局限在小圈子小群体的信仰,所能形成的合作规模也比较有限,最终会败给并融入拥有更大普遍性的信仰群体,因为后者能带来更大的合作规模,拥有更大的力量。<spass="mark" title="涂尔干关于社会发展逻辑的研究在这方面很有启发性。参见[法]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生活·读·新知三联店,2000年。">
于是,不同观念系统的普遍性之差异,就构成文明之初的人类演化中一个重要变量。哪个部落或小群体拥有更具容纳力的观念系统,它就更容易在与其他部落的竞争当中获胜;还有一种可能是,这个部落的战斗力不如其他部落,被后者征服,但是获胜的部落却会被前者在精神上征服,接受前者的观念系统,以便形成稳定的统治,这同样是“自私的文化”的扩展。这样一种竞争关系,使得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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