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夫甫一入院,便觉浑身一震!
此时天明不久,正是清晨最冷的时候,大雪纷扬,只小半夜已在地面结了厚厚的冰层。可这看似寻常的一方庭院,竟是地火暖热,鹅毛般的雪片子纷落而下,眨眼功夫便融入地底,冰雪不存。
一侧瘦梅数枝,红白相映,清风拂来,穿梅而过,拢起满院清香,不似人间天地。
更不必说,梅花树下执笔作画的贵人公子,更是谪仙下凡了罢。
老大夫恍恍惚惚地跟进来,浑不知今夕何夕,直到贵人公子止了笔,身后随侍笑嘻嘻地捧上一盏茶,随手将画卷揉成了团,“公子,你这一画就画了一个多时辰,李大人早都走了。”
“走便走罢,”公子不在意地啜了口清茶,见老大夫一脸心疼地盯着那一团,不由摇头笑道:“一凡尘俗物耳,先生着相了。”
“只是这般画作,如此便弃了未免可惜啊。”
“庭前作画,只为静心,心静,则万物莫不可得。”
老大夫一怔,忍不住再次打量起这贵人公子,云纹素袍,墨色大氅,不似寻常公子绾髻戴冠,只以一条缎带将发丝松松系着,雍容华贵中别有一番悠然滋味。看着也不过二十来岁的模样,然这一淡笑一席话,却禅意深深,如聆梵音,其内蕴含的大气魄让人心神发紧丝毫不敢轻忽!
他琢磨片刻,深深作了一揖,“公子大智!老朽杜仲,见过贵人公子。”
“闲云野鹤,何足道贵?”示意身边随侍扶起杜仲。
后者听出他言外之意,便不再纠结于贵人的称呼,起身问道:“未知您的伤”
公子也不推辞,从大氅中伸出手,肤白如玉,五指修长,腕子上隐约戴了一串佛珠,遮掩在宽大的袍服袖口处,怎一个赏心悦目。唯一不和谐的,恐怕就是食指骨节上那处青紫色的伤痕了,斑驳的血迹干涸在伤口周围,皮肉深深外翻出来,竟是几可见骨!
嘶!
杜仲倒抽凉气,“这这竟是被咬的?”
“可不是被咬的么,那白眼儿狼恩将仇报,公子还救她,就该把她打出去”说话的随侍清瘦白净,嘀嘀咕咕的一脸不痛快,也让杜仲大概明白了事情经过。再看这惨不忍睹的伤口,形貌狰狞,深可见骨,实难想象犹如野兽一般的牙口,竟是出自那娇滴滴的小姑娘。
杜仲啧啧称奇,听公子淡淡打断随侍的聒噪,“皮外伤罢了,不打紧。”
“这虽是皮外伤,可伤到这种程度却是半点马虎不得。”边说着,边打开药箱,取出壶北地烈酒,“好在寒冬时节,不易发炎,老朽先以烈酒为您清洗一番。”酒雾喷洒,很快整个院落里流淌着辛辣的浓香。
北方边塞,风寒沙暴,此地人惯用此等灼灼烈酒,一口下喉,暖意自喉腔直入肺腑。相应的,用在伤口上,也是非一般的灼痛。杜仲小心观察着公子神色,却见他除了微阖上眸外,竟是面色平和,静若寻常。
“公子好定力!”复又收起酒壶执了把小钳子,“这外翻的腐肉是得剔掉的,否则伤口不易愈合。”
“可。”
“十指连心,请您多加忍耐。”
接下来的数日,杜仲每日清早准时前来。
先是到后厢去把过文初的脉象,再回到庭院给公子换药包扎。随着一日日过去,公子的指伤已好的差不离了,古怪的是,那在他预料中早该醒了的文初,却迟迟昏迷,只能三餐以温补的汤粥食养着。
“怪哉,怪哉。”杜仲边给公子缠着绷带,边皱着白眉凝神思索,“可惜了,这伤口咬的太深,恐怕日后会留下疤痕。”
“无妨,今后杜老便无需再来了。”
“您要走了?”
公子阖上竹简,“杜老且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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