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八百九十六章 税改(第3/3页)  大汉龙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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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成税之,流民c商贾亦然。

    男子改十八为二十为丁,为丁者每年按期服役,(规避农忙)不服役者,可纳绢或布三匹以代役。女子仍行十五不嫁五算之法(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罚五倍人头税)

    洋洋洒洒好一大篇文章,虽然这样的税收政策对现在的天下最为有效,也是较之秦汉税收制度更为先进,但对于刘澜来说,不管这些儒生如何整改,最终的目的还是使百姓束缚在田地间,如此自然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更为合理的税收制度,而非是如此单一的剥削。

    其实在他心中想来,按户收税只要有良吏,是绝对符合实际的,毕竟此时乃是汉代,所用乃是察举制,多是些素有德行之人为吏,当然这其中会有一些鱼目混珠之辈。

    但是税户的话,又无疑滋养了富豪们,所以对富豪刘澜到更愿意实行人头税,只是如此一来必定会引起这些氏族的不满,而且即使富豪们没有牢骚,他们依然会通过瞒报户籍来偷税避税,所以说这就是一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战役。

    但不管如何说,任何完善的法律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不管刘澜想出多少更加合理的税收政策,这些富豪们依然会想尽办法来逃避税收。

    在刘澜的反对下一众人继续商讨,最终在刘澜的建议下陈群大胆摒弃税人,并改税户为税地,这就让他看到了新的希望。

    也许他可以以此为契机,彻底的改变税收的政策,虽然他清楚也许自己改变不了此时的贫富差距,但此策一行,无疑会使贫富的差距拉近,但前提是要有良吏,但中国上下五千年,又有多少良吏呢?

    但他转念一想,却又想到了诸如徭役等不合理的制度上面,也许自己可以先将徭役制度改变一下,成为雇佣制度”(未完待续。)

    ps:~~~~~~~~~~~~~

    ps:税地虽然不能解决土地兼并,但却可以解决税收制度中的不合理,之所以清朝以前的历朝都以税户或者税人为主要税收手段,更多的却是考虑氏族大户的利益,对于黔小民,历史无数的经验告诉我们,他们永远都是被剥削的一族,而只有改为税地,才能让自耕农摆脱被剥削的境地。

    而在大汉朝,税收为租(地税)c赋(人头税)c税(向各行业征收的杂税)。如果刘澜不免除人头税,那按此展下去很可能会出现地税与户税的两税法,当然刘澜是不会让这样的事情生的,赋必须被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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