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听到第一声鞭炮响起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下去,朦胧的黑暗中我低头看了看手表,时间是2015年2月18日,20点整。
明明是荒郊野岭的地方,可依旧还是能听到此起彼伏的鞭炮声,并且从第一声响起后,满耳朵都开始充斥着“噼里啪啦”的声响,再也没有消停下去。
新年了。
日子过得很快,在我还来不及做些什么的时候,就已经是除夕了。
我叫贺臻,今年三十一岁,本家家主,四大家族大家长,执行局总部首席执行官。
霍思臣的声音从洞口处传来,我回过头去,看到他踩着洞外堆积的雪走进来,眼镜片上都是哈气。
他来这个荒郊野岭找我,是叫我回去喝酒。
新年了,总得用什么喜气的东西来当做好彩头,对我们而言,也许红高粱酿的酒也就是代表了喜气和福气。
家里至亲的人都已经不在了,喝酒不喝酒其实也都没什么福气可言了。
我让霍思臣先坐,围着篝火驱一驱身上的寒气。
“生了?”霍思臣胡乱的抹了抹镜片,重新把那副黑框眼镜带上。
他也是三十岁的人了,依旧带着十年前那副黑框眼镜,依旧是一头褐色的短发。
为老不尊。
“生了三只小的,两公一母。”
我们在说我养的那两匹狼。
我养了两匹狼,也不算养,其实就是遇上了他们,所以给了他们一席栖息之地,在这京城郊区的千岗岭上而已。
我买下了千岗岭,作为狼的活动范围。
前段时间里母狼肚子大了起来,我以为她胖了,也没多太在意,可随着她的肚子越来越大,那匹公狼也越来越称职的守在母狼身边。
我忽然发现,自己对这方面还着实的迟钝。
这狼似乎是怀孕了。
之前我懒得给他们取名字,反正我们之间的交流也着实用不到名字称呼。
可这两匹狼挑了一个很好的时间里生了三只小狼崽,我决定还是给他们两个取了名字,不然五匹狼,我很难不用称呼就区分开来。
母狼叫千秋,公狼叫万代。
很吉利,是个好彩头。
“得了,我也缓过来了,咱们回去吧。”
“成。”
我点点头,从草垛上起身,和千秋万代以及他们的孩子们道别。
我们出了千岗岭的山洞,踩着积雪一路下山。
鞭炮声越来越近,霍思臣在我身旁说着什么,我一概听不大清楚。
这些年我的身体透支的有些厉害。
俗话说,身体是生存在这世间的本钱,也像是信用卡一般,你前期透支的多了,后面就得通通都还回去。
我的脚步顿住,霍思臣眼疾手快的扶了我一把。
我微微垂下头,让头部和胸腔内的痛苦缓缓地消散。
十四岁的时候落下的的顽疾,十七年过去,依旧时时刻刻都死死地缠在我身边。
“止疼药。”霍思臣随身都带着这东西,他迅速的从透明管中取了两颗白色的颗粒,丢进我嘴里。
我缓缓地含着,一点一点消化着旧疾的痛苦,和药的苦味。
年轻的时候吃精神类的镇静剂,如今年纪大了则是止痛片。
“走吧。”
没什么事了,我们一路下山,上了我那辆纯黑色的布加迪威龙。
“你动过它的发动机吗?”霍思臣坐在驾驶座上,一脸纠结的神色。
“我不用动,它就能飚出急速。”
我上了副驾驶,懒洋洋的的靠在真皮座椅上。
我有些困,前些年里和那群倒腾药物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