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给我站住。”凌峰大喝一声,将正在酣睡的秋水和晓芊都吓的从凳子上弹了起来,只是他们两人睁开眼睛的时候,凌峰已经如同一发155毫米榴弹炮炮弹一样射了出去,速度奇快。
晓芊很快也发现桌子上的相机不见了,急得也从凳子上跳了起来。对于她来说,一部价值十来万的相机真不是什么问题,可最珍贵的是相机里面的东西,那可是她和她的助手,冒着生命危险付出了血的代价才得到的,万万不能就这么没了。
看着两人都先后从饭店里跑了出去,老板还以为又是吃霸王餐逃单的,提着一把黑黢黢的菜刀左手捏着一把蒜苗也跟着追了出去。幸亏老板娘回头看了一下包厢,发现秋水还在,当即就明白过来怎么一回事---遭小偷了呗。
晓芊一边跑一边冲着凌峰大喊“我的相机,必须拿回来,必须,那可是、、可是我的命啊。、”说话说的着急了,竟然带出了哭腔。凌峰跑的很快,只可惜街上人来人往,不太容易追上。晓芊只往前追了不久一会就放弃了,以她的小身板,即使追上去了也没用,倒不如回去等消息好过。
晓芊正一回头,正好撞上了提着菜刀追过来的老板,那老板光着上半身,肚子一颤一颤的,一边跑还一边喊“不要跑,你还没给钱,你还没给饭钱呢。”说的是华语,显然没少跟华夏人打交道。
一股无名之火冒上头来,晓芊被气的七窍生烟,蹭蹭几步就跑到了那个老板的跟前“你哪只眼睛看见我们逃单了,我就那么想一个穷的没钱吃饭的人吗,告诉你,我的相机被人偷了,都是你们饭店的错,没有盯住这些杂七杂八人,我的相机可是值十多万的,我得吃多少顿你的饭才能不回来?”
说话的时候,晓芊还从老板的手里拉过了一根蒜苗,用力的抽着老板的肚子,一副梨花带雨却又有点气鼓鼓的感觉。老板的心一下子就软了,骨头都酥了,手里的菜刀差点没拿稳而掉到了地上,忙陪着笑脸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们是小本生意啊,我可怕你们逃单了。”
“等等,不对啊,到底是谁不对啊?”
晓芊看了一眼凌峰离开的方向,默默的祈祷凌峰一定要把东西拿回来,然后就自顾自的往饭店走了回去情绪瞬间变的无比低落,或许只有她自己才最清楚那部相机、或者相机里的那张记忆卡的重要吧。
凌峰当然不知道这边发生的事情,他只知道那部相机很贵,要是那自己的津贴和工资来买的话,少说也得两三年他才买的起,而且还是在不吃不喝的前提下(晓芊跟他说过这部相机价值几何)。
“奶奶的,十来万的东西呢,我两三年的工资都买不起,就让你这么偷了去,这怎么得了。”凌峰如是想道,脚下追的更快了。小偷显然是很熟悉这一带的路线的,七拐八拐的,要不是凌峰体能强悍跑的也快,还真让小偷给甩掉了。像他这样的小偷,丹霞镇还有很多。
丹霞镇作为华夏与安南的边境小镇,每天都能吸引大批大批的游客到这边来参观游玩,小偷的黑色产业应运而生,运气好的话,有些小偷一天就能收入上千块人民币。而像那个小偷现在手里偷到的相机,转手出去怎么说也还能卖个七八万,这可是一笔大买卖了。
不过这部相机在还没有偷到之前,就已经有人想买了,而且出价不低,单纯一张记忆卡对方就出到了一千美金的高价。一般这种下订式的买卖是最好赚的,一般都是卖家在街上瞄上了某一样东西,然后找到小偷重点跟进,偷到了之后再按照之前谈好的价钱成交。
不过同时这样的买卖也是很少见的,小偷们不明白一张普通的高速记忆卡为何能买到上千美金,不过小偷就是小偷,他们也是为金钱而卖命,只要给钱,他们可以不问任何缘由,只管干他们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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