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二章 制空王牌(第3/5页)  国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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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内,j一14的设计指标是在未来30年之内能够通过改进确保与任何一种战斗机交战。实际上,j一14仍然有很大的改进潜力,在2030年首飞的j一14e(在j一14a的基础上改进而来,主要通过换装推力更大的发动机与更加先进的电子设备,携带更加丰富的弹药提升作战能力)的性能就非常不错,按照开发厂商的评估,能够在2045年之前满足空军80的作战要求。更重要的是,将j一14a与j一14c改装成j一14e(后来还推出了j一14f海军舰载型)的单价只有25500万元,仅为j一16设计指标的30。换句话说,即便空军与海军的所有j一14系列战斗机按照e与f型的标准进行改进,总成本只相当于采购600架j一16,而2000架j一14e/f型战斗机的实际作战能力肯定超过600架j一16。虽然j一16不可能放弃,最多只能将服役时间延迟到2045年之后,但是在2045年服役的j一16肯定比在2035年服役的先进得多,平均每年投入的经费也少得多。如果将j一16定性为中型多用途战斗机,不但能够加强空军与海军的打击力量c用其先进的作战能力弥补j一14e/f的不足,还能用相同的经费采购更多的j一16,加快替换j一15的速度(j一15系列战斗机因为设计时过分强调成本,对质量控制得过于严格,所以其改进潜力非常有限,综合作战能力明显不如即将服役的第五代多用途战斗机)。

    j一16的研制过程一波三折,对j一17的研制也产生了影响。

    原因很简单,j一17是标准的单发轻型(研制成功的时候,正常起飞重量超过24吨,已经是名副其实的中型战斗机了)多用途战斗机,如果j一16降级为中型多用途战斗机,j一17就没有存在下去的价值了。

    拯救j一16的不是军队,而是民间力量。

    口木战争后,王元庆加快了军事工业改革步伐,不但允许民营资本参与军工制造,还放宽了出口限制(当年,共和国就向巴基斯坦c阿根廷等国家出口了200多架j一14型战斗机,而在此之前,j一14是“非卖品”),以此鼓励民营资本。藏南冲突后,共和国几大飞机制造厂开始与民营军火企业合并,中重集团出资1200亿元,以入股的方式成为了沈飞的头号股东,从而成为了j一16的主承包商。

    为了让空军与海军下定决心将j一16发展成重型制空战斗机,中重集团故伎重演,不但与国防部(军事装备研发与采购由国防部统筹负责,各军兵种只负责向国防部提交技术与战术指标)重新签署了研制合同,将研制费用由6600亿元降低到了4500亿元,还承诺在批量生产之后,将单价控制在8亿元以内。

    中重集团为此大出血,不是没有原因。

    首先是入主成飞的“中航集团”(华国航空航天设备制造集团公司,由蔺彦博c李成文等人集资成立)与中重集团签署了“技术互换协议”,因此在研制j一16时取得的技术成果可以用在j一17上(成飞是j一17的主承包商),j一17的技术成果也可以用在j一16上,从而大幅度降低了研制费用。

    其次是中重集团有自己的零备件供应企业,能够在制造环节上省去大量中间费用,从根本上降低战斗机的制造成本。加上民营企业更合理的管理方式,更低廉的劳动力成本等等因素,中重集团完全有把握将j一16的批量采购单价控制在8亿元以内。

    更重要的是,中重集团瞄准了出口市场。

    虽然重型制空战斗机属于一个国家技术实力的集中体现,更是一个国家基础军事工业实力的绝对表现,有能力研制重型制空战斗机的国家,都会在出口的时候留一手,但是随着国际竞争加剧,向盟国大批量出口重型战斗机只是迟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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